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老集建(1994)字第051号
赵应华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元谋县老城乡老城村委会骂龙村
285.9平方米
2
3
公告单位: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4日
上一条:文光平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下一条:(杨怀红)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