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证书编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2022)元谋县不动产权第0011617号
杨海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
53008496664
元谋县元马镇源达路太阳城·润园小区19栋二单元102室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3日
下一条:(文琼仙、从志武)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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