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 年 7 月11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杨中亮田景兰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新华乡大河边村委会光辉下村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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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441.25㎡; 房:170.5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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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杨吉平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新华乡大河边村委会光辉下村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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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136.28㎡; 房:112.6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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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杨翠华李兴兰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新华乡大河边村委会光辉下村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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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279.93㎡; 房:13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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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