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
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张春如奉孝礼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乐甫村委会南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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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500.37㎡ 房产:176.3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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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桂伶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乐甫村委会南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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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617.49㎡ 房产:173.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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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杨伍涛杨宗莲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乐甫村委会上乐甫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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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336.56㎡ 房产:274.0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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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正有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乐甫村委会南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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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322.73㎡房产:188.2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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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张进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乐甫村委会南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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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322.24㎡ 房产:177.2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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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李正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乐甫村委会南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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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92.46㎡ 房产:195.9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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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