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
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杨学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翠峰社区居民委员会红卫村 |
/ |
宗地:343.93㎡ 房产:141.1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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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德其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翠峰社区居民委员会红卫村 |
/ |
宗地:369.41㎡ 房产:182.0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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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罗增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翠峰社区居民委员会红卫村 |
/ |
宗地:262.55㎡ 房产:164.1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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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刘春元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翠峰社区居民委员会红卫村 |
/ |
宗地:196.74㎡ 房产:173.7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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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刘春友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翠峰社区居民委员会红卫村 |
/ |
宗地:303.82㎡ 房产:198.2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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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起连友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翠峰社区居民委员会红卫村 |
/ |
宗地:381.08㎡ 房产:281.8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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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翠兰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翠峰社区居民委员会红卫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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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71.39㎡ 房产:130.2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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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