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优化元谋县县城建成区交通组织,保障道路及桥梁基础设施安全,预防和减少超高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设置技术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元谋县县城建成区部分路段限高杆高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及具体标准
1.滨江大道(法那禾桥头):原限高3.8米,调整为3.3 米
2.凤凰大道(金色阳光小区停车场路口):原限高3.8 米,调整为3.3米。
3.金汇双城源达路与元昆路交叉口:原限高3.8米,调整为3.3米。
二、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5年10月16日起正式实施,上述路段限高杆同步启用调整后高度。
三、通行管理要求
1.请过往车辆驾驶员提前确认车辆高度,严格按照限高标志及交通标线指示通行,谨慎驾驶。
2.超高车辆禁止驶入上述限高路段,需提前规划绕行路线,滨江大道通行车辆可选择发祥路等周边道路通行;凤凰大道通行车辆可选择高速路口与金源街等周边道路通行;金汇双城源达路与元昆路交叉口通行车辆可选择元昆路、源达路、金源街等周边道路通行。
3.消防、救护、抢险救灾等应急车辆及经批准的特殊运输车辆,可按相关规定通行。确需临时通行的不可拆解大型物件运输车辆,需提前向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 0878-616609)报备,经批准后方可通行。
四、安全与法律责任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移动、损毁、涂改限高设施及交通标志。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造成设施损坏或引发事故的,需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因限高杆高度调整给您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