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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公安局关于启用元马小学翠峰校区路口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施的公告

日期:2019年11月1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遏制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自2019年11月22日零时起,全面启用元马镇元马小学翠峰校区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进行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元马小学翠峰校区路口新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路段、点位

(一)移民大道与马街南路交叉口东:视频抓拍机动车辆卡口系统1套,电子警察系统1套;

(二)京昆线(108国道)与移民大道交叉口南:视频抓拍机动车辆卡口1套,电子警察系统1套,违停抓拍1套;

(三)发祥路与京昆线(108国道)交叉口西:视频抓拍机动车辆卡口系统1套,电子警察系统1套,违停抓拍1套;

(四)马街南路与发祥路交叉口北:视频抓拍机动车辆卡口系统1套,电子警察系统1套。

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重点抓拍并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的

(三)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标线指示停车的

(四)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

(五)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六)驾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查看、发送手机信息、看影像资料、吸烟的

(七)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八)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九)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

(十)驾驶摩托车超员超载的

(十一)货运机动车及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的

、管理措施

(一)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采取现场执法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严格管理。

(二)在禁止停车路段违法停放的车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将违法停放车辆拖移到指定的地点停放。

(三)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机动车驾驶人及所有人进行上限处罚。

特此公告

元谋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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