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和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依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2024年11月8日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元谋县大远矿业有限公司红坡铁矿尾矿库和元谋凉山大水井铜矿尾矿库进行闭库销号验收。2025年4月8日楚雄州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元谋县大远矿业有限公司红坡铁矿尾矿库和元谋凉山大水井铜矿尾矿库进行闭库销号州级验收,通过验收并经楚雄州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元谋县大远矿业有限公司红坡铁矿尾矿库和元谋凉山大水井铜矿尾矿库予以闭库销号。现经县应急管理局申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元谋县大远矿业有限公司红坡铁矿尾矿库和元谋凉山大水井铜矿尾矿库闭库销号。
元谋县大远矿业有限公司红坡铁矿尾矿库和元谋凉山大水井铜矿尾矿库闭库后,不再作为尾矿库使用和监督,解除包保责任,属地乡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特此公示。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