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实施。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地、州、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方可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任务。各专业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专业建设工程,接受同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