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督查机制,组织专人专班,对乡镇、村组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推进滞后、成效缓慢的单位和部门进行挂牌督办,督促补齐工作短板,保持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高压态势,确保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常治长效。
二是严肃问责机制。从专项行动启动开始,凡发生溺水和交通事故致学生死亡的,按学校隶属管理原则,由教育督导和监察部门联合开展“一案三查”,对事故发生原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责任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既要追究具体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又要追究各级、各部门直至学校、村组(社区)的落实责任,第一时间组织复盘倒查,根据情节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全县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