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楚雄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元谋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激励广大教职工勤奋敬业、踏实干事、敢于担当、注重实绩、廉洁奉公,形成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是指县教育体育局所属5个中心、县直属学校和元马中学、元马小学、能禹小学、元马镇中心幼儿园补充领导职务外工作人员(含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专技人员、管理人员)时,采取公开报名和公开考察的办法,从元谋县乡镇学校择优调配工作人员的行为。
三、县教育体育局所属5个中心、县直属学校和元马中学、元马小学、能禹小学、元马镇中心幼儿园从我县其他乡镇学校选调人员,须按本办法实行公开选调。上述部门和学校之间、除元马中学、元马小学、能禹小学、元马镇中心幼儿园外的其他乡镇学校之间调动的,采用考察考核的方法进行。
涉及机构改革、国家安全和重要机密等单位职位,以及随军家属、政策性安置的人员,经编委会主任审核并提交县委编委会议讨论同意,经考察后按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四、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原则;(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原则;(四)在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数、职位空缺选调补充原则;(五)人员身份与岗位性质相匹配的原则。
五、县教育体育局是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