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连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所就读学校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全日制院校(不含自考、电大、函授等非全日制院校)。重复就读同一受教育阶段内院校的不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