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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电气安全管理“十不准”?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5-0226010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答:(1)无证电工不准装接电气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5)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气设备和合上拔去的熔断器;

(6)不准用水冲洗揩擦电气设备;

(7)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进行打桩动土;

(9)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直接接触触电者;

(10)触电时不准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