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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050700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通〔2018〕17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元谋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4月26日

元谋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7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通知》(云政发〔2013〕108号)等有关精神,以及《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和《元谋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7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7年我县发生2起小型地质灾害,其中泥石流1起、滑坡1起。分别为6月30日姜驿乡杠香村发生小型坡面泥石流灾情,造成9户19人受灾;9月6日,凉山乡白石岩村发生小型滑坡灾情,威胁3户19人财产安全,2起灾害未造成群众受伤。新增地质灾害险情2起,分别是羊街镇庆乐上村滑坡,威胁63户264人;羊街镇洒洒依下村滑坡,威胁56户183人。由于发现及时处置措施得当,4起灾险情未造成群众受伤。与上年相比,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增加,但威胁程度和财产损失较低。

二、2018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诱发因素预测

根据元谋县境内地质环境条件、气候因素、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综合地质灾害发生规律、特征,预测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趋势。

1.降水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我县旱、雨季分明,雨季局部单点暴雨发生频繁,区域性高强度降水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工程项目建设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目前全县城镇化建设、交通、能源建设步伐加快,特别是公路、铁路、土地整治、矿山开采、省州县重点项目和风电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活动区域地形改造强烈,植被破坏较严重,地质灾害活动趋势增强的可能性大。山区、半山区村民建房存在选址不当、排水设施不完善、对边坡开挖与加载不合理等问题,可能诱发地质灾害。

3.地震活动的影响。元谋县及周边地区,近几年发生过不同级别的地震,存在地震诱发产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内因条件。

总体来说,2018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仍然较严峻,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应特别警惕汛期强降水、地震、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

(二)2018年天气趋势预测

根据县气象部门天气趋势预测,预计2018年全县大部地区年降水总量正常偏多,气温正常略偏高,大部分地区雨季开始正常稍偏晚。预计雨季在6月上旬相继开始,与常年相比为正常至稍偏晚,初夏干旱接近常年。预计主汛期6月至8月全县大部分乡镇降水趋势为正常至略偏多,北部边缘地区偏多10—20%,单点性强降水偏多,可能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预计9月至11月全县大部分地区降水正常至偏少,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局部地区可能有5—7天的秋季连绵阴雨天气。预计全县大部分地区雨季10月中旬相继结束,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

三、2018年地质灾害需要重点防范区域

根据排查、核查成果以及各乡镇上报情况,2018年我县进一步完善了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列入监测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09个,其中,按地质灾害类型划分:滑坡57个,崩塌19个,泥石流31个,地裂缝1个,塌陷1个。落实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235人。按乡镇分:元马镇7个点,黄瓜园镇18个点,羊街镇15个点,老城乡13个点,新华乡6个点,平田乡3个点,物茂乡4个点,凉山乡7个点,江边乡22个点,姜驿乡14个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全县10个乡镇均有分布。地质灾害共威胁4455户、18824人、216805万元生命财产安全。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及时期

依据《元谋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元谋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为:北部金沙江沿岸、元谋盆地东山泥石流重点防治区。该区域山高坡陡、地形切割剧烈,生态环境相对较差,地质环境比较脆弱。受降雨影响,发生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汛期是防治工作重点时期。

(二)地质灾害危险程度高的7个乡镇24个村委会

1.姜驿乡 :白果村委会白果中村、白果上村、马腊村、阿谷租新老村崩塌、滑坡;太平村委会太平上村、下村崩塌、泥石流;糯拉鲊村委会田房、疙瘩村滑坡、杠香村泥石流;姜驿村委会大箐底滑坡。

2.江边乡:中村村委会鱼塘、新村、龙海古、毕租莫崩塌、滑坡;鱼窝村委会鱼窝、鱼塘、七咪秋崩塌、泥石流;丙弄村委会高峰、法布点、法帕泥石流、滑坡;龙街村委会腊甸崩塌,龙街、江边泥石流;大树村委会启宪大箐泥石流。

3.老城乡 :波亨村委会小龙潭村、把度村滑坡;尹地村委会阿郎村滑坡;苴那村委会午茶村崩塌。

4.凉山乡 :把世者村委会麦地坪村、白石岩村滑坡;那迪村委会那迪村滑坡;大水井村委会老王麦地村崩塌。

5.黄瓜园镇 :海洛村委会大、小那别村崩塌;海洛村委会海洛大箐泥石流;点连村委会雷布大箐泥石流;雷弄村委会雷弄大箐泥石流。

6.羊街镇 :已波龙村委会大罗纳村泥石流;平地村委庆乐上村滑坡;洒洒依村委会洒洒依下村滑坡;平安村委会得当足村滑坡。

7.元马镇:大箐河泥石流、那控大箐泥石流。

(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地区

红色旅游公路、永广铁路、工业园区建设沿线,以及各类新建和续建地方公路、水库、水电站、矿山、尾矿坝、弃土场等工程建设领域。以上区域人为活动较频繁,地形改造强烈,植被破坏较严重,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

四、重点区域防范措施

(一)人口聚集区。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防灾领导机构,制定防灾预案,落实群测群防措施,选定有责任心、有文化知识,身体健康的人员负责监测工作,加强地质安全隐患的汛前排查和汛期巡查,确保监测预警预报措施落到实处。

(二)重点采矿区域。各乡镇要注意防范主要采矿区域的地面塌陷、崩裂,应加强排水、填充裂缝等应急措施,加强监测和汛期巡查,完善防灾预案。

(三)重要交通干线及风景名胜区。对主要交通沿线、风景旅游区安全构成威胁的,要在进行全面群测群防的基础上,对滑坡采取排水、减载和护坡为主的防治手段;对崩塌危岩采取清除、衬砌和封闭为主的防治手段。制定相应防灾预案,定期检查防灾预案落实情况。

(四)其他重要建设项目、重点地质灾害威胁体等。应做好防灾预案,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监测,搞好群测群防工作。

五、2018年地质灾害防范期

主汛期:2018年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确定为5月1日到11月15日。地质灾害发生受降水影响十分明显,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每年汛期降水时间较长并伴随多次连续暴雨,连绵降水时,各类地质灾害灾险情明显增多,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灾害,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和突发性。

非主汛期:在无雨期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以地震及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和滑坡最为典型,非汛期对地质灾害的防治不能有丝毫懈怠和麻痹大意行为。

六、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

(一)认清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我县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具有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防范难度大等特点。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将十分严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7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通知》(云政发〔2013〕108号)等有关要求,围绕地质灾害“四大体系”建设,切实抓好 “十项重大措施”的贯彻落实,本着“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防群治”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尽最大努力减轻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持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主,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继续实施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挂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和实行县级领导小组重点成员单位对乡镇包片负责检查督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及隐患,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全面落实防范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临灾处置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坚持群专结合、群测群防,积极推进专业监测,紧紧依靠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全面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统筹地质、地震、气象、山洪灾害防治,健全和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三)积极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防治任务繁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要落实预案。要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方案,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修订。要根据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情况,科学制定和完善每个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响应方式、组织指挥、撤离路线,安置场所,形成科学合理、相互衔接、重点突出的预案体系,对灾害预警、临灾避险、群众安置等工作作出系统安排,有效提升灾害应急管理水平。二是要全面开展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对经排查巡查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所有隐患点应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每个乡镇年内不少于2次,促使受威胁的群众熟悉预先确定的预警信号、逃生路线、急救知识、避险场所,及时发现并弥补应急预案中的不足。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做好夜间、降雨条件下的演练。各乡镇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必须于5月31日前全部完成。三是要加强监测人员的管理。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实行乡镇人民政府动态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监测人员进行监测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提高监测预警预报水平。要加强监测人员的教育管理,增强责任心,确保汛期在岗进行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发现不能胜任监测工作或者不在岗的监测人员,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给予更换,对工作表现出色的要给予嘉奖。四是要健全完善汛期值班、预警预报、灾情调查、灾情速报、应急调查、灾情统计上报等各项制度。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资金、装备、交通、通信等保障机制,不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五是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主汛期内分管领导不论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本行政区域,如须外出按相关规定报备。六是要严格信息报送,特别是对重大突发性灾害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一时无法查明情况的,要做好跟踪续报工作,绝不能出现迟报、漏报、更不能出现乱报甚至瞒报等情况。七是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家库,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力量,为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提供技术支撑。八是加强地质灾害预防管理。要继续坚持“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 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加快推进实施十项重大措施,尽最大努力减轻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四)不断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要在汛期前对辖区内重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出现临灾征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再开展一次排查,对排查认定需及时采取临灾避险措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结合实际,提前采取“投亲靠友、帐篷转移、工棚躲避”等应急处置措施,及时转移群众。全县列为重点的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

(五)努力做好地质灾害分类治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的有利时机,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积极主动争取更多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搬迁避让项目,努力减少地质灾害威胁。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提前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项目立项创造有利条件。一是认真储备年度国家和省级支持大型以上治理项目和州级立项中型治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二是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论证、分批实施的原则,筛选、排序、分类建立项目库。三是及时开展新项目的现场核查论证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作用,切实做到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国土、财政、发改、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四是要组织做好搬迁避让工作。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是由被动防灾向主动防灾的转变,也是彻底消除受威胁农户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有效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搬迁避让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2017年下达381户和2018年下达1000户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元谋县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实施方案》,加强对搬迁避让安置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下达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资金专款专用;确保任务指标落到实处,确保群众搬得走、留得住、生活水平有提高。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和管理。要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中央和省级资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和本级资金的足额筹集工作。县财政部门要把县级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认真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保证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项目的配套资金和整合资金足额到位,确保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误工补助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同时,要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审计、财政资金核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七)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国土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一旦遇到特殊天气,要通过广播、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不同方式,向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发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为乡镇党委、政府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气象预警信息。

(八)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以农村、基层为重点,科学制定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全面抓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要通过会议、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途径,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工作。认真做好“两卡”发放工作,努力把各项预防措施宣传到位,不断提高全民识灾、防灾、减灾、避灾的能力与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作用,建立与媒体的沟通协调、良性互动工作机制,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及时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舆论环境。

(九)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州、县人民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也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县政府督查室、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注重督查实效,深入矿山企业、重点在建项目、学校、农户和灾害隐患点掌握实情,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出整改措施意见。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敢督、细查、真办,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玩忽职守造成地质灾害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