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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070200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政通(2018)21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杨晓琼同志:做好吴海芬同志安排的工作。负责扶贫工作。协助周应张同志分管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协

助祖凌同志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工作,联系县委编办。

县政府党组成员沈如青同志:做好吴海芬同志安排的工

作。协助祖凌同志分管县移民开发局工作。

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协作关系为:周应张—杨晓琼。

请各乡镇、各部门按此联系工作,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参照上述分工范围联系工作。

2018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