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21年度元谋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022500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2年02月25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发〔2022〕3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2021年,全县各族人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元谋、法治元谋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积极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李颖、文瑶瑶等2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杨兰秀等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希望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为榜样,继承发扬见义勇为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社会正气,使见义勇为在元谋热坝蔚然成风。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全民营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崇尚见义勇为道德、敬重见义勇为英模、关爱见义勇为家庭、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谱写好中国梦的元谋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1年度元谋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22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度元谋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一)李颖、文瑶瑶群体

李 颖 元谋县姜驿乡人民政府党委宣传员

文瑶瑶 元谋县姜驿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对该群体命名“元谋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共奖励奖金5000元。

(二)白显武、张英群体

白显武 元谋县人大常委会四级调研员

张 英 元谋县水务局高级工程师

对该群体命名“元谋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共奖励奖金5000元。

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杨兰秀 元谋县江边乡人民政府科员

杨德胄 元谋县羊街中学教师

对杨兰秀、杨德胄2名人员,分别命名“元谋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奖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