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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胡文武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0508001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政通〔2018〕14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元谋县委元干字201815通知,县人民政府决定:

胡文武  任县国有林场副场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185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