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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829014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432801000

元谋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元谋县委办公室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元办字【2015】35号)文件精神,设立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元谋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挂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

职责调整:落实扶贫项目资金、项目、责任、任务“四到县”政策。

1.主要职能。

⑴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参谋助手。组织发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在国家的扶持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加快推进脱贫致富进程。

⑵拟订全县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和规划方案并组织贯彻落实。

⑶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组织督查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工作。

⑷负责制定全县贫困地区、民族特殊困难群体片区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报批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⑸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信贷扶贫开发项目,扶持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⑹负责组织、实施、督查和管理易地扶贫开发和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⑺负责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联系、协调、组织、实施外资扶贫项目;负责接收和管理社会 扶贫捐赠。

⑻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整村推进、易地搬迁、产业开发、安居工程、小额信一贷、互助资金、劳务输出培训、革命老区等项目工程,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⑼承办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向上争取资金的力度。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为更好地利用好脱贫攻坚政策资源,用好永活用足省州各项扶贫政策,对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主动向省州汇报,争取省州的项目资金支持。1-11月,县扶贫办共争取上级资金2951万元,占下达任务数5090万元的58%。

2.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力度。2018年县人民政府下达县扶贫办固定资产投资任务400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2000万元。县扶贫办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项目前期工作,主动与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指挥部对接,对项目前期工作配合加快建设,推进在建项目竣工验收,并做好完工项目的入库提报工作,做到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完工一批,入库一批,该入库的及时入库,入库项目不重不漏,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圆满完成。引进招商项目2个,分别为平田乡和凉山乡土地流转开发项目。截至11月底,县扶贫办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664万元,完成下达任务数40000万元的101.66%。完成招商引资项目2各投资2000万元,100%完成县下达的目标任务。

3.履行部门主体责任,抓实脱贫攻坚工作。

(1)坚持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全办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切实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脱贫攻坚政策学习,准确把握政策标准和程序。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会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办领导班子  以身作则、示范带动,狠抓政策学习和工作落实,各股室认真抓紧工作、问题的研判、预警、应策、推进、问效,按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向州扶贫办请示、报告工作,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

(2)积极出谋划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紧扣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坚持脱贫攻坚政策标准和要求,结合元谋实际,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目标导向和脱贫质量,吃透上情,把握政策,摸清下情,因地制宜,科学谋划,明确目标任务,精准制定措施,牵头草拟了《关于举全县之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决胜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元谋县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指导全县开展脱贫攻坚的政策性文件,当好参谋,完善政策体系,确保思路清、政策准、措施实,确保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不断精准、精细,顺利推进。

(3)勇担当作为,抓实重点工作。作为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县扶贫办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切实负起攻坚责任,狠抓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一是抓实动态管理,促进贫困对象全面精准。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根本要求,严格政策标准和要求,以贫困对象“无错评、无漏评和应纳尽纳、应退尽退”为目标,组织开展7轮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县贫困对象更加精准。二是抓实项目库建设,确保扶贫项目精准实施。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脱贫措施户户清行动,充实完善县级项目库。全县脱贫攻坚三年项目库计划总投资4.96亿元,项目覆盖全县10个乡镇、75个村委会(其中:40个贫困村、521个村民小组,做到6219户2174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帮扶措施和后续巩固措施全覆盖。三是抓实“挂包帮”“转走访”。认真履行挂包帮工作职责,统筹109个挂包单位(州县乡)3073名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实现所有贫困户有帮扶干部和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四是抓实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积极做好羊街镇平安村委会定点扶贫,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工作,选派工作队员开展驻村扶贫,组织干部开展挂包帮扶工作,发动党员干部捐款4300元为挂包的18户贫困户购买豆种。挂点以来,鼓励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实现100%就业,共协调投入资金239.4万元,硬化进村路3.52公里、村道路810米,引导种植烤烟200亩,进一步夯实脱贫基础。通过帮扶,全办帮扶联系的23户55人中,2018年可实现10户27人脱贫,7户15人实施易地搬迁。五是统筹行业部门,抓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宣传、督查检查考核、巡视巡查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

4.坚持脱贫攻坚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两手抓。县扶贫办在抓实脱贫攻坚工作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涉及扶贫办的扶贫移民搬迁和水电移民搬迁2项重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将扶贫移民搬迁和水电移民搬迁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实行责任到人,目标倒逼,定期研究,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目前,均以按照要求扎实推进。

5.抓党建促攻坚,树立扶贫干部良好形象。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工作,积极配合县纪委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配合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巡察工作。坚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个年”、“十个一”警示教育为抓手,积极开展机关党员“当先锋、走前头、作表率”专项行动,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基层党建巩固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员“积分制管理”、“比学赶帮超”、“千堂党课进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挂包帮转走访”等活动,切实让党员在活动中增强党性,锤炼作风,积极发挥脱贫攻坚“指挥部”、“参谋部”作用,在全县树立良好扶贫干部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扶贫办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扶贫办2018年度收入合计173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2.56万元,占总收入的94.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2.9万元,占总收入的5.35%。较上年下降65.88%,主要是落实国家稳增长政策,收入决算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扶贫办2018年度支出合计130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58万元,占总支出的25.28%;项目支出974.26万元,占总支出的74.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较上年下降76.39%,主要是落实国家稳增长政策,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扶贫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9.58万元。较上年增长16.8%,主要是在职人员职务级别正常晋升和县委县政府加大对脱贫攻坚投入,支出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扶贫办为完成全县贫困地区脱贫目标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4.26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81.41%,主要是落实国家稳增长政策,使支出大幅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1.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综合开发(甘塘片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2.43万元;2.扶贫到户贷款财政贴息资金697.54万元;3.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项目、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综合开发(甘塘片区)工作经费等其他扶贫支出264.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扶贫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92%。与上年对比下降60.66%,主要是落实国家稳增长政策,使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46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76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1.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44万元。

3.农林水支出1020.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49.11万元;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640.91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30.0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住房公积金支出17.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扶贫办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预算的2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预算的13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委县政府加大对脱贫攻坚投入、迎接国家省州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脱贫退出的督查检查和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对接乡镇、搬迁群众建房安置工作;公务用车陈旧老化,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公务用车每天接送工作人员上下班往返距离5公里,燃油维修费增加,使支出增长。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较上年3.42万元增加3.58万元,增长104.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较上年3.22万元增加1.16万元,增长36.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0.2万元增加2.42万元,增长121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委县政府加大对脱贫攻坚投入、迎接国家省州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脱贫退出的督查检查和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对接乡镇、搬迁群众建房安置工作;公务用车陈旧老化,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公务用车每天接送工作人员上下班往返距离5公里,燃油维修费增加,使支出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8万元,占62.57%;公务接待费支出2.62万元,占37.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实际使用3辆:扶贫办机关公务用车1辆,甘塘指挥部租车2辆)。主要用于为完成全县脱贫攻坚和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甘塘片区综合开发目标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迎接国家省州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脱贫退出的督查检查和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对接乡镇、搬迁群众建房安置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扶贫办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9万元,较上年增长13.28%,主要是迎接国家省州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脱贫退出的督查检查和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对接乡镇、搬迁群众建房安置工作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扶贫办资产总额986.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0.61万元,固定资产105.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86.18

880.61

105.56

0.00

29.88

0.00

75.68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县扶贫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一是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工作,资金使用规范;二是注重绩效,支出审批程序严格;三是厉行节约,支出费用合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控制人员经费的使用,落实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绩效信息公示制度;五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审批管理;六是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财库〔2013〕209号)和县财政局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真实、准确、完整公开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并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舆论及时回应。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县扶贫办没有其他注意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元谋县扶贫办

2019年8月29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4328011

 



附件【附件2 元谋县扶贫办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82903241548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