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2401000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元谋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9〕14号),组建元谋县自然资源局,不再保留元谋县国土资源局。
元谋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一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二是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三是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我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我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四是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治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地质工作。五是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六是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上级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七是统一领导和管理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八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九是职能转变。元谋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第一,着力抓好规划管控。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成立元谋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纳入2020年部门财政预算,为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全面收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所需材料,整合各类规划成果,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及时对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评估调整,重点识别存在的矛盾冲突,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完善管控规则,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编制上报了元谋县生态保护红线自查报告。二是及时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全县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整改情况,及时对元马、江边、老城3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结构和布局进行修改,修改地块总规模519.75亩,规划修改方案已获上级批复;争取州级预留规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500亩,规划修改方案已通过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待州政府批复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备案。三是强化规划管理服务。今年以来,完成项目规划选址30个、项目用地预审24个,出具规划设计条件30份、各类项目用地情况说明和规划选址意见26件,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份,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0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51份,开展项目工程验收14个、个人住房验收139户,上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12个。
第二,着力抓好用地保障。一是强化用地报批。今年以来,完成元谋县2019年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组件上报工作,已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批准面积230.35亩,主要用于保障元谋县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移民(启宪集镇)、县城及周边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用地;完成元谋县2019年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工作,申报面积531.27亩,主要用于保障元谋县金沙湖康养旅游度假区、小雷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用地,待缴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后上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审批农村村民建房用地196户38.95亩,审查备案设施农用地项目13个544.5亩,有效保障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需求和设施农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大土地供应。合理编制2019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依法依规供应各类国有建设用地66宗1777.76亩,其中划拨供应9宗88.38亩、招拍挂出让57宗1689.38亩,实现出让合同价款5.3101亿元,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任务数3亿元的177%,为化解政府债务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有效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省州认定元谋县2009年至2018年8月批而未供土地面积2891.04亩,其中批而未征土地622.6亩、征而未供土地2268.44亩,目前已完成处置1675.45亩,处置率达73.86%;省级首批挂牌督办的1个批而未供项目7.65亩及省级第一、二批督办的2个闲置土地项目29.31亩已处置到位,全面完成了省州下达的处置任务。
第三,着力抓好执法监管。一是聚焦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2018年5月开展土地例行督察,督察发现元谋县土地利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127个,涉及面积6435.64亩、金额34841.79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26个6184.04亩34841.79万元,其余1个251.6亩正在加快整改。二是聚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整改。严格按照省州的部署要求,对201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37宗89.67亩违法用地进行查处整改,已全部按照州人民政府制定的整改方案逐宗完成整改。三是聚焦“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全县发现“大棚房” 18宗49.5亩(耕地48.78亩),通过集中整治,18宗“大棚房”已于2019年3月全部整改到位,拆除复垦的45.79亩土地全部恢复了农业生产,并通过省州的检查验收。四是聚焦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县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和协调作用,积极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通过集中整治,全县32个砂(石)场存在的8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督促各砂石开采企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扫黑除恶宣传标语471块,立案查处越界采矿违法案件5件,收缴罚没款25.28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非法采矿犯罪线索1件。五是聚焦日常执法监管。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动态巡查191次,立案查处越界采矿违法案件5件,收缴罚没款25.285万元,取缔非法采砂点11个;立案查处违法占地案件29件,没收违法建筑6660.83平方米,收缴罚款0.776万元,拆除复垦违法用地21.16亩。通过狠抓整治整改,破坏耕地、违法占地、私挖滥采等行业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一批土地利用管理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及时处置,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管地用地依法管矿用矿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全县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第四,着力抓好项目实施。一是全力抓好1000户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该项目涉及10个乡镇33个村委会53个村民小组,总投资概算7000万元,其中省州配套资金5000万元(已到位4214万元)、县级配套2000万元。截至目前,已落实940户,其中已竣工入住665户、在建139户、未动工136户,累计下达资金4214万元;其余60户正在加快落实。二是全力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今年,拟开工实施元谋县江边等4个乡镇大树等14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项目、元谋县姜驿等4个乡镇白果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项目,以上2个项目总投资1747.43万元,已于2018年10月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实施,项目规划复垦规模1068.66亩(耕地521.43亩),扣除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用地后,节余周转指标437.89亩(耕地327.94亩),目前项目节余指标建新方案已编制上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正在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待项目资金落实后即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动工建设。三是全力抓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元谋县物茂乡芝麻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三、四、五、六片区及元谋县金沙江提水灌溉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泵站供水工程、35kv输变电工程等6个项目于2019年9月通过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家组验收,完成建设规模约1.4万亩,新增耕地面积约0.94万亩,新增粮食产能指标约825.45万公斤,待上级下达竣工验收通知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入库。四是全力争取项目储备。积极申报投资1.68亿元、建设规模2.4万亩的元谋县平田等5个乡(镇)华竹等15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一、二、三片区3个土地整治项目,该项目已经州政府批复立项;申报投资3800万元的元谋县江边启宪大箐泥石流治理项目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列为2019年度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储备项目实施。
第五,着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一是及时制定下发《元谋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了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防治措施和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实行县级部门分乡镇包干督促检查负责制,将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责任分解落实到县级各部门。二是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122份,落实165名监测员对全县7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有效监测;发放《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3500份,发放地质灾害宣传资料1100份;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23场次、应急演练37场次,参加人员共计2023人,下拨培训演练经费5.9万元。三是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联合气象部门通过媒体、手机短信、QQ等方式,及时发布重要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通过实施整体搬迁、易地搬迁安置和工程治理,有效核销了地质灾害隐患点38个,剩余76个隐患点比上年减少了36%,计划今年12月底前再核销15个隐患点。通过群测群防和综合治理,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地质灾害灾情。
第六,着力夯实发展基础。一是矿政管理规范有序。今年以来,审核审批矿业权各类报件4件,完成探矿权出让计划2个,完成探矿权采矿权延续、变更、转让三级联网审批2件,完成探矿权信息公示6个、采矿权信息公示29个;及时足额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追缴2018年度出让矿权1个,补缴矿业权出让收益金54万元;完成改造升级矿山20座,占任务数24座的83.3%,未完成矿山中有2座正在开展联勘联审,其余2座因涉及其他部门规划调整暂缓办理;完成淘汰关闭矿山13座,占任务数的100%;与31家重要矿山企业签订了《2019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全县矿山企业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场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培训会3场次,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10场次。二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深入推进。大力整合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累计投入经费173万元,建成集税务、自然资源、住建、政务服务等部门资源的“不动产登记综合管理服务云平台”,设立“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并安装了pos机,实现在登记大厅直接缴费;整合房屋数据18321件、汇交18321条,整合存量城镇宗地数据6395宗、汇交6323宗;简化业务流程,精简登记材料,实现首次、转移、变更、换证压缩为5个工作日办结,减少了2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办结,查封、注销即时当场办结,真正达到了让群众和企业办证“只跑一次腿、只进一扇门”的目标。截至目前,累计办理登记业务18733件,其中不动产登记证书发证14864本、林权类不动产登记12件、其他登记55件、不动产登记证明3802份。三是三调工作稳步推进。全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启动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州的部署要求,紧扣技术要点,密切配合,加快工作推进,调查成果已于2019年6月上报自然资源部进行国家级核查。根据国家级核查反馈意见,及时对问题图斑重新进行复核,并向省三调办报送了整改举证和承诺材料。四是全力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增强信访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对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力争在较短时间内解决,坚决杜绝越级上访情况发生。今年以来,我局收到信访件14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9,42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32.23万元,占总收入的81.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89.23万元,占总收入的18.99%。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859.1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多数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项目资金财政以存量资金形式收回重新下拨,拨入资金相比上年增加,所以本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06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32万元,占总支出的10.4%;项目支出9,918.45万元,占总支出的8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893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随着部分土地整治项目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陆续完工,支付工程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1.32万元。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增加38.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薪金正常增加,上年结余综合绩效奖在本年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18.45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8978.43万元,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相继完工,拨款进度减慢,所有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完成元谋县物茂乡芝麻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三、四、五、六片区及元谋县金沙江提水灌溉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泵站供水工程、35kv输变电工程等6个土地整治项目的审计验收工作,项目审定总投资11746.82万元;完成老城河泥石流二期、海洛村泥石流治理工程、那控大箐泥石流治理工程、海洛大箐泥石流应急治理工程及雷弄大箐泥石流应急治理工程等5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审计验收工作、项目审定总投资5488.53万元;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1000户,该项目涉及10个乡镇33个村委会53个村民小组,总投资概算7000万元,其中省州配套资金5000万元(已到位4214万元)、县级配套2000万元。目前,已落实940户,其中已竣工入住665户、在建139户、未动工136户,累计下达资金4214万元;其余60户正在加快落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47%。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了2129.62万元,导致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土地整治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相继完工,拨款进度减慢,所有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偿还利息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61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6%。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责任奖等费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1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是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地质灾害防治、治理经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的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的19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接待2019年土地整治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多、相应工作量及业务大、公务接待费也相应较多。2、“三公”经费预算数没有包含项目上的支出,只是机关日常运行经费预算,可支出含所有项目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92万元,下降49.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8万元,下降4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5万元,下降51.5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万元,占34.41%;公务接待费支出3.9万元,占65.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执法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扶贫、水电移民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2019年土地整治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事业人员增加4人,所以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谋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1951.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20.13万元,固定资产59.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66.43万元,无形资产6万元,其他资产无(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9.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45.8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10.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动,在建工程增加66.43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97万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3856.56平方米,账面原值295.35万元。(一是原江边集镇的江边国土所被乌东德水电站淹没区淹没,核销该资产账面价值;二是根据县政府文件精神,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无偿划拨给县国投公司。)处置车辆及出租房屋等情况未发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951.74 |
11820.13 |
59.18 |
59.18 |
66.43 |
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围绕预期绩效目标,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对实施期绩效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开展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