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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元谋县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元谋县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元谋县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简称“县扶贫办”)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扶贫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党委、县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开展有关扶贫开发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2)指导全县的扶贫开发工作,牵头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各类问题。
(3)组织开展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工作。
(4)负责全县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资金分配方案,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开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7)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联系、协调、组织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接收和管理社会扶贫捐赠。
(8)负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州、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帮扶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9)统筹行业扶贫开发工作。
(10)做好扶贫开发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全办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切实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脱贫攻坚政策学习,准确把握政策标准和程序。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论述。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职工会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办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示范带动,狠抓政策学习和工作落实,各股室认真抓紧工作、问题的研判、预警、应策、推进、问效,按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向州扶贫办请示、报告工作,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
2.抓政策落实,精准对症治贫
(1)强化政策落实。在学深悟透中央和省州脱贫攻坚政策的基础上,围绕解决“帮扶谁”“谁来帮”和“怎么帮”问题,强化政策完善、政策学习、政策落地。认真实施《元谋县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草拟制定《元谋县2019年脱贫攻坚计划》《2019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责任清单》《元谋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方案实施,确保脱贫攻坚制度体系政策得到精准落实。认真落实县委“每日一学习、每会一研究、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工作制度。每日一学习:每天推送1条脱贫攻坚政策或工作经验、措施供全县干部职工交流学习分享。从2018年10月至今,共发出“脱贫攻坚每日学”政策293期,持续推进《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和中央、省州各项政策、措施的学习;每季度一督查,每季度对乡镇和部门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清单形式交办,督查结果和整改成效纳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绩效评价内容。2019年集中开展县级脱贫攻坚干部培训班两期4天18个专题,参加培训人员1100人次,各乡镇组织25期共5300人参加培训,全县各级干部脱贫攻坚政策业务水平全面提升。
(2)突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一是实现动态管理常态化。压实乡镇责任,年初以来,各乡镇以村委会为单位,每季度由乡镇挂点领导、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村“三职”干部和村小组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卡外群众进行贫情分析,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甄别,对违规吸纳入、识别不精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坚决清退。对非建档立卡群众2019年1月以来因病、因灾、因学等造成家庭贫困,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建档立卡系统管理。对2014至2018年认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核实,存在脱贫返贫风险的,及时按照标准和程序处理,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确保不出现返贫人口、错退人口。加强对2014至2018年认定出列贫困村达标情况进行核实,建立预警机制,注重跟踪脱贫效果,防止出现边脱贫、边返贫情况。通过每季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卡外农户开展贫情分析,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实现了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常态化。二是扎实开展年度动态管理工作。草拟制定实施方案,制作培训课件和工作流程,全面培训到村组干部。组建了以村委会(社区)为单位的动态管理工作队,按照标准和程序,进村入户采集信息,组织人员全面审核数据,统筹各部门认真进行数据比对并出具脱贫出列达标认定文书。
(3)突出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制定并实施《元谋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施方案》,坚持一手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手抓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四不脱”要求,全面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2014-2018年脱贫人口和出列村,全面强化精准帮扶,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经认真进行脱贫人口“回头看”,全县2014年-2018年已脱贫5124户18468人和已出列19个村达到脱贫标准并实现了巩固提升。
3.紧盯工作成效抓落实。紧紧围绕2019年全县21个贫困行政村出列、1374人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对照“57”脱贫退出标准,一村一村排查,一户一户对账,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程序,经过乡镇和县级行业部门认真分析评估,经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全县748户2199名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稳固超过3750元,收入来源稳定,有产业项目支撑,住房安全稳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学100%得到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家庭成员中符合条件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年度脱贫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可脱贫。丙华、库南、苴那、那能、丙间、尹地、挨小、凹鲊、华丰、新平、新华、班果、新昌、平田、大树、鱼窝、丙弄、卡莫、画匠、把世者、大水井等21个贫困行政村,贫困发生率均已降至3%以下,到乡镇或县城路面已硬化且危险路段有安全防护设施,通动力电,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100%,村委会、学校、卫生室通网络宽带,群众安全饮水有保障,村卫生室医疗设施达标,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在3万元以上,可出列。
4.抓实项目库建设。将“回头看”工作与历年帮扶措施采集和项目库系统信息完善相结合,开展动态管理调整,全县项目库入库项目数2231个,规划总投资59269.85万元,其中:2018年901个26797.77万元、2019年850个22053.38万元、2020年481个10418.70万元。规划项目2223个均录入国办扶贫信息系统。2019年844个子项目投资22053.38万元,在年内可实施完毕。通过持续推进项目建设,奠定了全县稳定脱贫攻坚基础。
5.督促抓实问题整改。截至目前,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查找出的41个问题制定120条整改措施、省委第四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涉及16个问题33条整改措施、2018年脱贫攻坚省级考核13个方面17个问题、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涉及脱贫攻坚5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全县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省州督查检查反馈的各类问题,已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将季度督查和日常督查相结合,年初以来,开展了县级督查检查、验收16次,发现并交办18个方面共580个问题,分乡镇列出清单,已督促整改完毕。
6.认真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2017年以来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7668万元,惠及354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年均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中有1177户建档立卡户5885万元信贷资金参与19家企业开展合作经营,合作期限3年,企业每年分配3000至3500元收益给合作农户。
7.紧盯资金监管抓落实。强化资金投入和管理使用2019年中央、省、州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11.3万元。我县聚焦贫困村和贫困户,投入868.61万元实施产业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投入235.36万元实施贫困家庭职业教育在校学生“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投入185万元实施410名乡村公共服务岗位项目、投入1114.15万元实施21个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投入12万元实施24户贫困对象到户产业项目、投入403.18万元实施贫困村水利和道路建设项目、投入93万元实施贫困村巩固提升项目,项目均已实施,项目实施单位正对已竣工项目开展验收。全县加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检查,今年以来检查3次,检查项目21个,下发了2期工作提醒。
8.抓实“挂包帮”“转走访”。配合县委组织部,认真履行联席办职责,做好挂包帮工作队员选派、工作队员管理和考核工作,统筹103个挂包单位(州县乡)3090名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选派40名优秀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组建驻村工作队,实现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全覆盖。
9.紧盯风险隐患抓落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脱贫退出标准,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在严格标准和程序做好年度脱贫出列达标核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已脱贫出列成果进行了巩固提升。一是抓实脱贫人口“回头看”。在年初以来整改完善基础上,8月、9月两个月集中对已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达标全面核查,全县核实认定存在短板和不足的96户,已分类逐户整改完毕并在系统标注。二是督促和协助其他行业部门补齐“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短板。突出抓产业、就业,确保了已脱贫人口收入持续稳定增收。狠抓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持续实施1046户3836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帮扶工作,贫困人口安全住房得到保障;强化常规手段基础上,结合法律法制措施,抓实控辍保学,确保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因贫失学辍学;认真督促贫困人口参加了城乡医保和大病补充保险,强化家庭签约医生对大病和长期慢性病人医疗服务,健康扶贫政策得到进一步精准落实;投入1252.99万,实施6批安全饮水项目,保障了已脱贫人口饮水安全。三是对脱贫出列重点村、挂包工作薄弱村及组织软弱涣散村,实行乡镇干部与县级干部“双挂包”贫困户,避免出现工作漏洞和短板。四是对元马镇丙华村委会和老城乡老者格村委会,组织县、乡镇力量开展了卡内、卡外“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普查,及时对发现问题进行查缺补漏。五是对已出列的19个行政村开展了巩固提升工作,村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和基层组织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经济发展造血功能进一步增强。
10.抓党建促攻坚,树立扶贫干部良好形象。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工作,积极配合县纪委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配合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巡察工作。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积极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基层党建巩固年”等活动,切实让党员在活动中增强党性,锤炼作风,在全县树立良好扶贫干部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扶贫办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人,其中:临时聘用人员1人,大学生志愿者1人,劳务派遣协议(门卫)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扶贫办2019年度收入合计1373.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7.89万元,占总收入的97.4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22万元,占总收入的2.56%。与上年1735.46万元减少362.35万元,下降20.88%,主要是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扶贫办2019年度支出合计126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56万元,占总支出的26.89%;项目支出923.28万元,占总支出的73.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303.84万元减少41万元,下降3.14%。
主要是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其他扶贫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县扶贫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1万元。与上年25.59万元减少1.48万元,下降5.78%,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坚持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县扶贫办机构、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综合开发指挥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3.28万元。与上年974.25万元减少50.97万元,下降5.23%。主要是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其他扶贫支出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扶贫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1.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8%。与上年1094.24万元增加136.78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退休人员病亡1人,县财政下达年初预算扶贫办机关、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甘塘片区专项工作经费和追加2019年中秋国庆双节甘塘片区施工企业维稳工作项目前期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114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和其他扶贫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扶贫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的21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预决算数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预算的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28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年限较早,车况老化,燃油修理费较高;二是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迎接上级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及各类脱贫攻坚检查督查验收较为频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87万元,下降26.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4万元,下降62.5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坚持厉行节
约,压减“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决算数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6万元,占81%;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占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县扶贫办机关为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和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综合开发指挥部协调处理搬迁群众安置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迎接上级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及各类脱贫攻坚检查督查验收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扶贫办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1万元,与上年25.59万元减少1.48万元,下降5.78%,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坚持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县扶贫办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办为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和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综合开发指挥部协调处理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安置事宜所发生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扶贫办资产总额2470.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57.14万元,固定资产113.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6.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68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4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县扶贫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县扶贫办2019年度扶贫到户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支出751.44万元,2017年以来共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3509户17475.34万元,财政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扶贫到户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实现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9,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0至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县扶贫办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8004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