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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中共元谋县委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元谋、法治元谋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安全与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反邪教协调室、执法监督室、政工办(下设队伍建设室、干部人事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作为首位工程来抓,健全完善各级各单位参与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综合研判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形势,部署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敌情观念,压实反恐怖工作责任,严防窃密策反案件发生。抓好政治安全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强化互联网主阵地主战场意识,妥善应对网上重大舆情。
2.强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元谋县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及《元谋县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组任务清单》,深入推进“4+2”化解工作机制、智慧平安网格建设、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切实以示范引领为抓手,推动大胆试、大胆闯,创造更多可复制、易推广的经验,确保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3.加快推进平安建设转型升级。紧紧围绕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目标,以智能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夯实人防基础,积极推广物防辅助,全面整合村社群防群治力量、小区物业、单位内部保安等共同参与的新型村社、居民小区、单位治安联动联防联治资源,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建“无发案智慧安防村社、小区、单位”,集“小安”为“大安”。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大乡村治理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平安建设质量。
4.着力加强源头预防夯实基础。坚持把防范各类重大风险作为政法工作的主战场,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弘扬担当精神,提高防控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的能力;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重点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坚持关口前移解决诉求,及时疏导化解矛盾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眼源头预防,继续深化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化解“4+2”工作机制建设。
5.坚持严打整治强化震慑。巩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战果,健全完善长效长治机制。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对复杂治安区域、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影响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的“两抢一盗”、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安全感提升的目标。
6.深入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改革。扎实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健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司法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健全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保证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7.倾力打造政法铁军强化保障。按照中央政法委安排部署,启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全面彻底抓好督查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政法工作,全面修复政治生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政法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6.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0.98万元对比,较上年增加35.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1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0.98万元对比,较上年增加35.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1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1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66.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工伤保险缴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等运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2.24万元,主要用于:精神肇事肇祸奖补资金支出2.88万元及综治维稳网格员补助支出9.3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7.8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17.44万元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0.4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3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因我县财力有限,2022年度,我单位年初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待年终根据上级财力补助和项目实施情况,再将预算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一并在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内容中公开。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对实施期绩效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7.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10.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6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82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2.22万元,印刷费0.5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35万元,上年对比增加1.81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公务交通补贴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03.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83万元,固定资产15.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资产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2年2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