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336101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要求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开展院内外急救、康复、计划生育技术和中医药服务等,提供转诊服务;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深入推进乡村服务一体化管理;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好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相关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元谋县物茂乡乡卫生院严格按照元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部署,周密安排,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严从实从细从快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共接种新冠疫苗21611剂次。
2.持续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及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全乡共有三类人群86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25人,边缘易致贫户65人,突发严重困难户0人,已全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档案的录入,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疾病筛查工作及健康体检工作,每月按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信息的录入及核对工作。
3.持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
我院不断深化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通过多种形式在医院内开展此项工作,2021年以来固定每周一大扫除日,全院职工对医院内及医院外环境进行整体清扫,制定了卫生检查拼比制度,同时保洁员做好卫生间巡查工作,确保卫生间达到“四净三无”标准,做实做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更加自觉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凝聚“7个专项行动”工作合力。
4.医院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医院管理及人才培养,提高医护人员业务水平及医疗服务质量。2021年物茂乡卫生院全体职工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督促职工遵守并执行《物茂乡卫生院内部管理规定》,组织院务会成员定期到各科室检查各种制度执行情况,并按医院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奖罚。医院大厅设有意见箱,每月开箱检查1次,无群众举报事件。院内开展各种业务知识培训10余次,邀请县中医院、县医院专家到医院讲课和技术指导4次。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情况。一是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扎实有序开展:2021年我乡总人口16940人。2021年我乡居民累计建档16605份,建档率93.11%。电子档案录入完成15348份,录入率:100%。二是65岁以老年人健康管理及体检:全乡65岁老年人建档管理2029人,建档率100%。老年人体检共计1180人,已完成老年人体检工作任务。三是慢性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全面开展:高血压患者1417人,糖尿病患者268人,重性精神病患者114人,全部纳入管理并按工作要求正常开展相关工作。四是预防接种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共完成11次常规疫苗接种,0-6岁儿童疫苗接种率及类疫苗接种率均达:100%,各类疫苗接种及时,儿童建卡、建证率达100%。五是传染病上报:至目前共报告传染病32例,死因监测上报119例。辖区内无传染病暴发流行。六是严格按照要求落妇幼保健服务,儿童保健服务:全乡有0-6岁儿童数887人,健康管理率96%;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8%。孕产妇建册率100%;早孕建册管理率96%;系统管理率100%;住院分娩及产后访视率100%;剖宫产30人,剖宫产率40.5%;高危产妇管理率100%。七是健康教育工作全方位开展:卫生院本年度共组织了12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利用举办讲座、宣传栏、影像播放、健康咨询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健康教育知识。接受健康教育人数为6676余人次,累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6473余份,受教育人数达5475余人。八是中医药服务: 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514人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管理率91.65%,全乡0-36月龄儿童提供326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管理率75.12%。
(3)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
一是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的销售。乡卫生院和卫生室100%的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二是药品配送渠道:卫生院和卫生室均100%的实行网上采购。三是严格执行“两票制”,制定验票、验货和会计管理流程等相关规定,规范流程,切实做好推进“两票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1个其他事业单位是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中医科、药剂科、化验室、妇产科、公共卫生科、注射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7人。
本单位无离退休人员。
本单位无车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021年度预算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年内也没有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着“三公经费”支出,同时,单位基本性质为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为0元,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667.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97万元,占总收入的54.49%;事业收入287.11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42.98%;其他收入16.91万元,占总收入的2.53%。与上年总收入559.81万元对比增加108.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基数增长,社保缴费增长;二是由于2021年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实施绩效分配改革,医疗收入不再上缴财政,事业收入增加,所以总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65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06万元,占总支出的75.67%;项目支出160.48万元,占总支出的24.33%。与上年总支出592.61万元对比增加66.9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社保缴费基数比上年增长,人员社保缴费支出比上年增长;二是2021年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实施绩效分配改革,医疗收入不再上缴财政,年内加大对卫生院投入力度,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所以总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9.06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429.28万元对比增加69.7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社保缴费基数比上年增长,人员社保缴费支出比上年增长;二是2021年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实施绩效分配改革,医疗收入不再上缴财政,年内加大对卫生院投入力度,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所以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4.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4.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48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38.35万元对比增加22.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收到的财政拨款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项目支出3.60万元,用于保障慢病中心建设设备购置工作;
2.基药补助项目支出42.36万元,用于保障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后的正常运转支出;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08.60万元,用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4.71万元,用于开展防治艾滋病、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25%。与上年403.96万元对比减少46.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1人,相关人员经费减少,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元谋县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实施方案(试行)>和<元谋县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元人社〔2021〕4号)相关要求,“除元马镇卫生院以外的乡镇卫生院医疗收入不纳入财政专户,取消“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除现行保障的人员经费外不在保障运转经费”,所以2021年财政不再补助单位公用经费,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补助支出,二是保障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补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2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0%。主要用于一是在职职工工资支出,二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三是用于卫生健康项目支出(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
3.住房保障(类)支出15.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资产总额595.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87万元,固定资产479.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548.4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55万元。未处置房屋建筑物;未处置车辆;未报废报损资产;未出租房屋。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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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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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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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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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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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95.93 |
116.87 |
479.06 |
309.68 |
0 |
0 |
169.38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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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33610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