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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1012018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2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2.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建议,监测和分析民族关系,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3.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经济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科技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民族机动金、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分析工作。

4.调查研究我县宗教现状,掌握动态,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处理宗教事务重大问题。

5.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我县的贯彻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邪教。

7.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8.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加强对涉及宗教问题的文章、书刊、音像制品和出版物的管理,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和协调的事务。

9.了解掌握境外宗教情况,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和宪法、港澳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宗教方面的友好交往活动,做好宗教涉外事务,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10.承办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通过多方积极协调,全年累计向上争取到位资金8,400,000.00元,完成县下达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6,040,000.00元的139.0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实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极大完善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村民居住环境,提升农村生活品质。通过美化、绿化和亮化工作的开展和实施,让普通农民群众能够体会到城里人的生活水平,依托乡村旅游,充分调动群众勤劳致富的主观能动性,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社会效益与村庄治理:通过项目实施,实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发展得到巩固。从整治环境脏、乱、差入手,促进乡村社会和谐。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小康示范村建设,进一步探索建设小康示范村的发展路子,加快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达到各族人民群众团结、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乡土人才培养等社会效益,逐步建成生态农业、生态文化特色旅游村,打造成为安居乐业的小康示范村。生态可持续发展,通过小康示范村项目的实施,重点对竹林箐生态环境和保护和打造,同时提升村内基础设施水平,倡导和教育群众爱护环境,促进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未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办公室、民族事务股、宗教事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660,91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0,916.5元,占总收入的78.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1.4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67,659.24元,下降45.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42,463.43元,下降56.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974,804.19元,增长3,868.9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总收入和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由本部门委托乡镇实施。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度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汇入水电移民联合工作经费1,000,000.00元,所以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4,655,940.33元。其中:基本支出3,306,315.5元,占总支出的71.01%;项目支出1,349,624.83元,占总支出的28.9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46,836.47元,下降45.8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9,435.57元,增长21.7%;项目支出减少4,536,272.04元,下降77.0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正常工资调标。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由本单位委托乡镇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06,31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85,248.7元,占基本支出的93.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1,066.8元,占基本支出的6.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9,624.8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完成了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0,000.00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749,624.83元的项目实施,完成了2022年度元谋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经费300,000.00元的支出进度。通过实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极大完善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村民居住环境,提升农村生活品质。通过美化、绿化和亮化工作的开展和实施,让普通农民群众能够体会到城里人的生活水平,依托乡村旅游,充分调动群众勤劳致富的主观能动性,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社会效益与村庄治理:通过项目实施,实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发展得到巩固。从整治环境脏、乱、差入手,促进乡村社会和谐。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小康示范村建设,进一步探索建设小康示范村的发展路子,加快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达到各族人民群众团结、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乡土人才培养等社会效益,逐步建成生态农业、生态文化特色旅游村,打造成为安居乐业的小康示范村。生态可持续发展:通过小康示范村项目的实施,重点对竹林箐生态环境和保护和打造,同时提升村内基础设施水平,倡导和教育群众爱护环境,促进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未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8,585.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58%。与上年相比减少4,944,191.12元,下降57.47%,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由本单位委托乡镇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13,98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9,11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0,61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9,6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主要用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上年度结转资金的项目实施。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5,1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6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9.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62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0.7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62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6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6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27%。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我局牵头开展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接受省级、州级检查验收和外地州县到我县开展交流学习等活动,因此,公务接待费增加。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627元,增长16.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627元,增长37.5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牵头开展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接受省级、州级检查验收和外地州县到我县开展交流学习等活动,因此,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及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接受省级、州级检查验收和外地州县到我县开展交流学习等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066.8元,比上年增加43,656.64元,增长24.61%,主要原因分析是元谋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正常开展,所以迎接省级、州级检查验收的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办公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出差、下乡、办公费用的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资产总额745,972.20元,其中,流动资产138,164.20元,固定资产607,8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0,422.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5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2701111



附件【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3101209111852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