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3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公务接待、机关事务服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工作。
3、负责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的管理、运行、车辆维护以及司勤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4、负责县级机关办公场所、办公用房调剂管理方案拟定、报审工作;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县处级外来交流干部的周转房、机关食堂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务实重行、开拓创新,不断完善服务理念、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围绕工作大局,以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深化改革、细化管理、优化服务,切实推进作风革命和加强效能建设,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1.强化日常监管,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2022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照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开展全县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配备公用用车标准,按照编制管理、总量控制原则,监督全县各部门规范配备车用车。二是认真履行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强化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通报制度和监督机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踪问责,通过楚雄州公务用用车管理信息化系统对全县公务用车进行网上监管及实地抽查检查,全面强化我县公务用车管理。2022年通过楚雄州公务用用车管理信息化系统对我县公务用车进行网上抽查362次,发现违规用车28次,共收到各单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整改报告28份,县公车办下发涉嫌违规车辆核查通知28份,移交县纪委县监委问题线索2起。通过省州县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学习、日常监管,我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2.强化管理,提升房产管理水平。我县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登记、统一配置管理、统一处置的“四个统一”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楚雄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和《元谋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标准核定各单位的办公用房面积,严禁超标准配备和超范围使用办公用房。二是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清理盘点制度、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年初统筹调剂,年底清理盘点,数据收集,形成信息统计报表,定期向上级报告的工作制度,2022年8月下发相关文件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信息进行收集上报,9月相关业务人员对所上报的70家单位和十乡镇数据进行汇总、录入系统工作,11月完成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信息收集、汇总、录入系统工作实现了办公用房“一张网”管理。三是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着力消除我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安全隐患,五月中旬对全县638栋办公用房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办公用房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全县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提升。四是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通过多轮清理核查和专项检查,单位办公用房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无超标情况;无擅自安排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不存在未经批准租用或出租办公用房的情况;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未收回的情况;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办公用房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3.严守规章制度,后勤保障促发展。2022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始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机关工作的原则。坚持服务经济建设是接待工作的首要职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经济活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开创接待工作新格局。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强化全县领导干部对公务接待新要求新举措的认识。将《反食品浪费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章条例作为县纪委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和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提醒谈话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好公务接待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持续提升接待工作质量,有效服务发展大局。接待标准化和服务规范化不断提升,强化定点接待酒店、餐饮引导服务,突出地方产业和饮食文化,制定四季三标三桌三式固定餐单管理模式,把好原材料的供应及节能降耗关,想方设法降成本,从源头把控接待费用,真正把有限的接待经费花到刀刃上。经过多次深入实地指导和培训,各部门接待工作者对公务接待的规律和程序有了一定把握,充分展示元谋人热情、大方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务服务保障水平。三是圆满完成接待任务。安全高效顺畅地完成了全国政协副主席刘奇葆、省委副书记石玉钢、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杨亚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坚参、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关强、国家水利部总规划师吴文庆、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浩调研元谋后勤保障服务、全省高质量水利发展现场会、云南省青少年篮球锦标赛、国家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楚雄州政银企座谈会元谋专场、新韵律诗歌会等系列接待任务。截至目前,共完成接待任务300批次,接待来宾3600人次,其中,副国级1人,省部级领导15人,厅局级领导156人。真正使公务接待工作成为元谋加强对外交流、优化发展环境、扩大招商引资和展示对外形象的重要平台,为领导、机关顺利开展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4.以示范创建为引领,节能降耗取得新突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紧盯碳中和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一是健全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创新节能管理模式,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标准化体系、能源资源在线监测监管体系。高质量推进我县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按照《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创建达标率达到95%,本着早部署、早培训、早指导、早开展、早完成的原则,对2022年创建的26家公共机构开展了业务培训、及时对数据报送、能耗计算、创建材料收集、整理及排版进行指导,对报送的创建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高质量完成了创建汇编资料、节约型机关评价自评分系统上报和县级节约型机关创建审核工作,实现了创建达标率100%的工作任务。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导精神及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类别及标志。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行动。开展“五个一”(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志愿服务行动,鼓励建立志愿者线上招募,统一使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标识,营造“志愿者示范先行、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的思想,倡导全县各单位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鼓励对废旧家具进行修复使用。四是全面落实“禁塑”工作落实情况。元谋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措施,积极开展环保布袋、纸袋、可降解塑料制品等替代品宣传推广活动,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契机引导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逐步推动学校、医院场馆等公共机构食堂、服务接待等场所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5.强化政治统领,抓实党建工作。坚持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机关事务建设的各个方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待股、公车平台管理股、综合服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实有车辆编制36辆,在编实有车辆31辆,其中轿车14辆,越野车11辆,商务车3辆,皮卡车2辆,中巴车1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3,432,288.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2,288.1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6,388.63元,增长9.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7,388.63元,增长10.1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1,0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1、2022年,年内调出事业人员1人,调入2人,人员工资支出增加;2、2022年,事业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1500元纳入每月工资正常发放后工资支出增加;3、2022年,支付“9.26”重大交通事故、处理“7.07”应急事件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评估等重大接待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3,432,288.18元。其中:基本支出2,307,140.07元,占总支出的67.22%;项目支出1,125,148.11元,占总支出的32.7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9,877.63元,增长9.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6,200.23元,增长35.64%;项目支出减少296,322.60元,下降20.8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实施工资制度改革,事业人员每人每月1,500.00元的奖励性绩效纳入月工资正常发放,2022年补发了以前年度未发放的奖励性绩效;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因本年度项目支出安排了381,150.60元存量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7,140.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42,459.70元,占基本支出的66.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4,680.37元,占基本支出的33.14%。2022年,单位人均工资140,223.61元,人均公用经费3,6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5,148.1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2022年,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绩效评价的项目共有5个方面:一是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接待费专项补助资金357,460.00元,用于圆满完成全县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任务;二是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司勤人员工作补助资金68,666.11元,用于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司勤人员差旅费及办公费;三是元谋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调研车购置及平台车辆购置更新补助资金349,800.00元,用于购置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应急保障车1辆;四是政府机关食堂、周转房及办公区域运行维护补助资金199,962.00元,用于完成交流干部周转房及办公区域的美化绿化、卫生保洁、设施设备修缮、检查、更换;五是永武高速公路元谋“9.26”交通事故处置工作经费149,260.00元,用于处置“9.26”重大交通事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2,288.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317,388.63元,增长10.19%,主要原因:1、2022年,年内调出事业人员1人,调入2人,人员工资支出增加;2、2022年,事业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1,500.00元纳入每月工资正常发放后工资支出增加;3、2022年,支付“9.26”重大交通事故、处理“7.07”应急事件及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接待支出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86,122.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2%。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工资、水费、电费、印刷费、办公费、邮电费,项目支出包括车辆购置、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作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552.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19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5,4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50,816.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349,8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4.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9,926.9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5.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1,09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0.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1,0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50,816.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34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9,926.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1,0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国内公务接待的场次和费用均有所下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755.71元,下降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98,200.00元,下降21.9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8,248.29元,增长2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804元,下降11.9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2022年车辆保险及定位系统维护费在本年度缴纳;2.2022年和2021年都只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但2021年购置的为大中型客车,车价为449,800.00元,而2022年购置的是野越车,车价349,8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有所下降;3.2022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国内公务接待的场次和费用均有所下降;4.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量比2021年多1辆,原因为2022年县级相关部门划拨3辆公务用车到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划出2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由于县公车平台车辆是来自公车改革中各单位挑选后交回财政的车辆,购置时间较早,使用频繁,车辆老旧严重,故障易发频发,维修维护成本高,加之最近几年更新购置不及时,导致平台车辆车况不佳,道路交通安全运行风险压力大,难以满足我县必要公务出行保障工作。为保障全县必要公务出行,确保县公车平台日常用车保障、应急处突等职能正常发挥,确保公务出行安全,购置公务用车应急保障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主要用于完成上级督查考察、重大活动、重点项目、乡村振兴、水电移民等日常公务出行和应急处突车辆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考核、检查巡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及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按照部门决算填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单位资产总额7,942,537.55元,其中,流动资产81,024.90元,固定资产7,861,512.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7,315.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4,081.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调拨),账面原值37,836.0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9,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9,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9,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七、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一、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