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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督查职责;制定执法督查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指导建筑活动;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及施工、建设监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勘察设计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6)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县城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镇燃气的建设、安全运营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
(8)承担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县级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
(9)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震后恢复重建指导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的指导工作。
(11)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管理与开发利用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负责人防工程加固改造、维护管理、人防工事平战结合工作;组织制定防空与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及其他保障方案;负责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组织人民防空演习工作,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2)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县城规划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县城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城市道路、临时建筑、临时标志、临街灯光等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统一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会同绿化委员会,负责实施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划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和管理;负责实施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开挖城市道路审批;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大型广告、悬挂物设置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搬动、拆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核准;指导县属乡(镇)的城镇管理工作。
(13)承办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久久为功,实现经济指标圆满收官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统筹施策、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年度既定目标。完成建筑业产值49.13亿元,增速达35.00%;全年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35.0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00%;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1716人、68043千元,同比增长17.7%、3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49亿元,完成年度总任务数15亿元的96.60%。完成招商引资3.10亿元,超额完成3亿元任务数;完成向上争取资金7056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6.91%。
2.产城融合,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提质增效
突出以文旅、休闲、康养、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业态为主的县城产业发展格局,促进“产城”深度融合,实现以产促城,以城带产,着力提升县城功能和品质和宜居宜业水平。稳步推进元谋县美丽县城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龙川江元谋县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老城区立体停车场、AGV智慧停车场项目建设。启动实施龙川街中段、元通街的提升改造,发祥路农业银行南侧、滨江大道与元双路交汇处东侧2处景观节点、金源街(源发路)的建设,年度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2.5亿元。
3.善作善成,稳步推进年度重点工作
启动热区所等19个小区40栋、592户、4.54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61户、农房抗震678户。成功申报实施省级农房功能提升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村2个。强化市政排水管网的巡查、维护管理,利用管道潜望镜对雨污管网进行QV检测共计70.10公里;清理检查井684个、雨篦子460个、及时消除雨污管网错接混接和修复雨水管道塌陷破损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试运行以来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质持续稳定达到了一级A标。办理发放排水许可证5户。优化提速办理建筑许可、获取用水、用气营商环境。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问题整治取得阶段成效,城镇污水、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4.主动出击,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住建领域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城市燃气生产经营安全平稳运行,市政设施运行安全性得到有效提升。年内累计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3个,面积34.20万㎡,投资49780.05万元,所有竣工验收项目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共排查自建房17420栋,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为251栋,录入归集平台3873栋,录入率和管控措施率均达100%,采取管控措施251栋,停止经营43栋,人员撤离14栋,拆除3栋,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性鉴定89栋,全县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缔不符合液化石油气三级供应站门店7家,对符合条件的4个门市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全县燃气用户2920户,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平稳有序,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基础持续夯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和人事股、法规科技股、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股、建筑市场监管和抗震防震设计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招标投标管理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人民防空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44,500,487.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367,480.45元,占总收入的89.5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133,007.51元,占总收入的10.4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514,596.25元,下降11.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315,859.79元,下降17.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老旧小区建设任务减少,拨入的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比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801,263.54元,增长106.40%,主要原因是收到:1.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元谋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管理费用2,200,000.00元;2.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到期债务利息877,600.00元;3.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张晓梅户棚改房屋征收补偿款125,603.66元;4.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元谋县滨江休闲长廊项目资金8,000,000.00元;5.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统贷贷款本息1,049,703.85元;6.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元谋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A1幢室内装修工程款88,700.00元;7.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元谋县滨江大道建设项目工程款2,791,4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33,993,045.06元。其中:基本支出8,724,267.06元,占总支出的6.51%;项目支出125,268,778.00元,占总支出的93.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953,049.18元,下降16.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26,360.79元,增长24.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调基本工资标准和核发2021年度奖励性绩效;项目支出减少27,679,409.97元,下降18.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老旧小区建设任务减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24,267.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59,499.66元,占基本支出的94.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4,767.40元,占基本支出的5.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268,77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879,618.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00,000.00元,用于元谋文旅康养综合产业园建设项目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18,915,607.00元,用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奖励补助项目。
城乡社区支出18,904,510.38元,主要用于城市大脑平台建设项目工作经费、文旅康养综合产业园项目工作经费、凤凰山路灯建设项目资金、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元谋县AGV智慧停车场建设示范项目、元谋县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龙川江元谋县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元谋县火车西站广场建设项目、城市公厕、发祥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新厂区运营服务经费、元谋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污水处理运维费和代收污水处理费手续费等。
农林水支出26,341,957.26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公共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支出、元谋县美丽县城建设、元谋县城凤凰大道、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七街小河县政府段改造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2,274,223.36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等。
其他支出47,332,480.00元,用于元谋县AGV智慧停车场建设示范项目和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83,215.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41%。与上年相比减少36,811,283.60元,下降34.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老旧小区建设任务减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保障2021年度优秀公务员奖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元谋文旅康养综合产业园建设项目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0,553.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7,61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保障职工社会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915,6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6%。主要用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奖励补助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918,908.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0%。主要用于城市大脑平台建设项目工作经费、文旅康养综合产业园项目工作经费、凤凰山路灯建设项目资金、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元谋县AGV智慧停车场建设示范项目、元谋县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龙川江元谋县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元谋县火车西站广场建设项目、城市公厕、发祥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新厂区运营服务经费、元谋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6,341,957.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4%。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公共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支出、元谋县美丽县城建设、元谋县城凤凰大道、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七街小河县政府段改造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36,576.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9%。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3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3.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厉行节约原则,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减少1,70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40,030.50元减少4,730.50元,下降1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594.50元,下降1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6.00元,下降6.9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各项支出;二是按照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向来客收取就餐费用于冲减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公务出行、调研、公务接待和外出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0批次),接待人次2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龙川江元谋县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查、新型城镇化调研、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相关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767.40元,比上年增加176,455.44元,增长61.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支出增加,财政按人均4,000.00元核拨人员公用经费,而2021年是按照人均2,000.00元核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52,164,283.00元,其中,流动资产227,203,150.73元,固定资产1,334,172.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2,000,063.82元,无形资产2,443.75元,其他资产1,624,452.4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7,398,882.50元,其中:1.固定资产增加507,064.00元,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在线设施升级改造已结算转固定资产628,000.00元;购置办公设备223,686.00元(其中文旅康养项目工作专班购置办公设备143,000.00元);购置家具92,498.00元(其中文旅康养项目工作专班购置办公家具33,900.00元);报废固定资产437,120.00元。2.预付账款增加187,029,100.00元,主要原因是拨付2019、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552,000.00元;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资金1,709,100.00元;AGV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45,710,000.00元;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省级资金9,500,000.00元;七街小河县政府段改造项目省级资金4,000,000.00元;调整账务老城区停车场项目20,000,000.00元、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44,000,000.00元、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17,000,000.00元和2019、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43,558,000.00元。3.在建工程增加22,000,063.82元,主要原因是火车西站广场建设项目工程款及勘察设计费3,665,716.82元;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费用434,000.00元;AGV智慧停车场项目90,000.00元;元谋宾馆西侧公厕造价咨询及工程款165,000.00元;补记火车西站广场建设项目17,645,347.00元。4.公共基础设施增加1,624,452.45元,主要原因是公厕项目竣工结算转资产1,039,069.27元;凤凰山路灯竣工结算585,383.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按流程报批报废报损资产81项,账面原值437,1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01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01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5,01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