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208033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21600000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中共元谋县委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元谋、法治元谋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安全与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执法监督室、政工办(下设队伍建设室、干部人事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紧紧围绕全县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方面加强执法司法保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激发创业创新创造活力,稳预期强信心。加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培训力度规范行政执法,加大生效裁判执行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助推破产案件办理,切实把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贯穿于执法司法全过程。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打造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4+2”化解工作机制升级版、“凤凰花调解室”、“三官一律”进社区等模式,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2.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元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坚持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提升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100%覆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100%,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行业专项普法工作方案,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把日常普法、专项普法、新媒体普法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普法质效,加大对典型经验的挖掘,争取在全州、全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普法工作经验。

3.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强化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管控,全力做好敏感时段稳控工作,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管理服务,坚决打好命案防控攻坚战,严防极端案事件发生。以深入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抓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4+2”化解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力度,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深入排查涉稳风险隐患,分级建立问题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化更新、责任化落实,实现“六个严防、三个确保”。深入推进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三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治理突出违法犯罪,认真落实“醉驾”刑事案件工作指引。聚焦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高主动发现线索能力和线索核查质效,持续“打伞破网”,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4.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清廉元谋”建设十大行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注重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积极进取的干事创业环境。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着力整治“政治意识不强、纪律作风不严、责任担当不够”等问题,解决脱离群众、工作方法简单、形式主义等问题,切实增强攻坚克难的精神、狠抓落实的力度、破解难题的勇气,切实把抓落实作为履职尽责的本分、把重实干作为成就事业的基础、把司法为民作为造福于广大群众的追求、把求实效作为一切工作的目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单位财务总收入36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2.3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7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38.15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2.45万元,减少18.6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随之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2.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2.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2.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7.75万元,减少10.7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随之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0.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37万元,比上年对比减少37.75万元,减少11.6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随之减少;项目支出26.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7.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支出185.72万元、社会保险缴费支出3.14万元、办公经费15.5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

2013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00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元谋建设经费7.00万元,法治元谋建设经费5.00万元,队伍建设工作经费4.00万元,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费5.00万元,综治中心(综合运用平台)建设经费5.00万元。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离退休费19.53万元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48万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05万元;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23万元;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6万元;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35万元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0.6万元;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8.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18.27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任何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任何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任何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83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1.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攻击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3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5.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4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压缩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19.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8万元,减少21.7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压缩“三公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65.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15万元,固定资产27.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4年2月7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21600111



附件【附件2.中共元谋县委政法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40207100125204.xlsx
附件【附件3.中共元谋县委政法委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汇总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