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1019020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376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引领促业务惠民生。

一是抓学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素质能力。截至目前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7次、党史小故事学习6次、机关讲堂学习10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召开党员大会15次,支委会11次,讲党课4次,不断强化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抓“清廉医保”建设,落实落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清廉元谋”建设十大行动,将“清廉医保”作为实践载体,制定了《中共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2023年廉洁教育的实施方案》,召开医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大会1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4次,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8次、警示教育3期、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1期,切实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三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主动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加强医保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四是抓作风建设,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加强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经办服务操作规范,为民办实事30余件,不断加强经办服务能力。

2.参保扩面工作有序推进。

紧盯州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与县税务、乡村振兴、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加强对10乡镇的督促指导,全面加强医保政策待遇宣传力度,扎实抓好参保缴费工作。2023年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03,748人,其中:城镇职工14,031人,城乡居民189,717人,参保率达到目标任务的98.08%,位列全州第二。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20,831人和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三类”监测人口3,100人均已100.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夯实保费筹集、征收工作。

2023年,切实夯实好保费筹集、征收工作,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元谋县筹集、征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7,401.38万元(包含收缴企业生育保险费298.84万元),城镇职工大额补充保险费399.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28.80万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和县级财政补贴收入共7,556.77万元,申请各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83.52万元,基金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全部资金进入财政专户管理,不挤占、不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汇缴。

4.及时审核拨付医疗费用,确保医疗待遇得到落实。

切实加强基金监管,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对于符合结算支付的医疗待遇,切实做到月结年清,不存在无故拖欠定点药店、医院医疗费用。全年,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办理审核结算拨付城镇职工基本险基金5,351.05万元(含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支付524.72万元);拨付公务医疗补助基金683.92万元;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726.83万元;支付城乡医疗救助1,036.11万元;支付两定机构新冠疫苗接种费28.42万元,异地职工医疗保险707.57万元;异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02.78万元;审核报销支付离休干部医疗费19.98万元,切实做到医疗费用及时核算支付,参保人员医疗待遇得到有效落实。

5.助力乡村振兴稳步开展。

年内对乡镇医保业务经办人员专题培训4期次、依托乡村振兴联席会议培训10期次,依托元谋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重点乡村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培训班培训1期次,合计培训人数达400余人次。认真落实资助参保缴费政策,2023年资助城乡居民参保30,087人,资助金额为418.61万元,切实减轻了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缴费压力。落实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农村低收入人口持个人有效证件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先诊疗后结算,不缴住院押金。扎实开展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落实衔接待遇政策,进一步减轻了就医负担。截至12月底,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就医住院8,891人次,发生住院费用总计5,272.68万元,医保报销4,696.63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89.07%。

6.医保基金监管有力有效。

一是强化宣传。同步和省、州启动自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曝光违约违规违法典型警示案例,现场讲解医保基金监管政策等方式,不断提升全社会对医保基金监管各项法规政策的了解程度。二是委托第三方服务商对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专业审核2次,对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进行现场专业审核,开展医共体医疗数据分析、政策指导、人员培训。三是鼓励社会监督。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金监管氛围。年内办理举报奖励案件1件,追回医保资金4,170.00元,兑现奖励资金500.00元。四是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数字检察试点院”为契机,积极对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医”“检”部门联动,对辖区内医保领域简易交通事故案件开展了一次专项监督活动,已追回涉案当事人4人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医保基金9,952.90元,并建立健全跨部门打击欺诈骗保联动协查机制。五是指导督促县域内医共体总医院引入第三方系统开发商重新搭建78家村卫生室医保结算系统,进一步规范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六是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审核、日常审核监管、飞行检查、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及医保基金审计等措施,现场检查全覆盖,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2家,定点零售药店73家,村卫生室82家,扣减、追回医保基金373.73万元。

7.医保经办服务持续优化。

一是推进医保便民服务。通过在全省率先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医保“刷脸支付”试点工作、新生儿落地参保等工作,缓解了看病就医医保结算排队时间长、多次跑等问题,解决了新生儿因未参加医疗保险需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后进行手工报销导致的费用垫付负担,进一步提升了医保公共服务便捷性和普适性。二是推进医保线上线下服务。通过深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进医保服务“跨省通办”,对医保电子凭证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备案等事项开展了跨省通办。大力推广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和“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等手机客户端,对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停保登记、个人信息变更、跨省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及医保相关信息查询业务开展了线上跨省通办。三是推广应用数字化服务。积极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多场景应用,全县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100.00%支持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医疗机构还支持医保电子凭证挂号、办理慢性病、查询结算信息等功能,全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94.46%,居全州第二,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达42.26%。四是积极推进医保延伸办服务。认真落实《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实施方案》《楚雄州2023年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十五条措施》等服务措施,积极推动经办服务事项延伸办、下沉办,截至目前医保服务共延伸到11个金融机构网点、1个保险公司营业厅、14家医疗机构,下沉到10个乡镇、79个社区(村委会)、66个卫生室,构建了15分钟医保服务圈。年内到元谋县旅居、康养、探亲、访友、务工的30个省410个县市的外地参保人员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结算医药费达65,260人次1,053.00万元,医保基金支付877.00万元,为全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医保力量。

8.“找题破题解难题”行动有序推进。

扎实推进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专项行动第一二三批民生问题专项行动和全州医疗保障系统大兴调查研究持续深化“走流程”开展“找题破题解难题”行动第一批专项行动清单。紧扣医保政策、信息系统、医药服务、经办服务、费用审核等工作,定期到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窗口走访,收集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今年以来,结合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共开展“走流程”100余次,找出问题83个,协调解决72个,请求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11个,全力打通医保经办服务难点、堵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基金监督股、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元谋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元谋县医疗保障局。

纳入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388,034.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8,034.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16,321.58元,下降12.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6,321.58元,下降12.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补发上年度的基础绩效、综合绩效工资项,2023年工资发放数为当年数,所以2023年决算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388,034.70元。其中:基本支出3,785,003.25元,占总支出的86.26%;项目支出603,031.45元,占总支出的13.7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22,667.58元,下降12.4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27,753.03元,下降14.23%;项目支出增加5,085.45元,增长0.8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补发上年度的基础绩效、综合绩效工资项,2023年工资发放数为当年数,所以2023年决算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85,003.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66,248.79元,占基本支出的91.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8,754.46元,占基本支出的8.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3,031.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支出5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医保信息化系统升级维护、基金监管、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购买、医保政策宣传引导、人才队伍建设、业务能力提升服务和经办服务等医疗保障服务提升相关支出。

2、智慧医保网络专项经费项目支出21,600.00元,主要用于建立智慧医保网络200M互联网商务专线1条,用于医保局办公网络,建立医保(IP-VPDN)专线20条,用于10乡镇及元马镇10个社区医保业务网络开通应用的医保网络费用支付。

3、医保政策宣传和欺诈骗保宣传经费项目支出7,585.53元,主要用于开展医保基金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及两定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支出。

4、城乡居民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保障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3,845.92元,主要用于开展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等相关医疗保险工作支出。

5、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参与开展的健康县城创建,巩固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弘扬健康文化,打造健康环境等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8,034.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16,321.58元,下降12.32%,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补发上年度的基础绩效、综合绩效工资项,2023年工资发放数为当年数,所以2023年决算人员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9,09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退休费36,046.75元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3,053.1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69,102.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9%。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额医疗保险支出270,604.06元,发放职工工资、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支出共2,895,467.32元,健康县城建设支出50,000.00元,网络使用费支出21,600.00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及医保政策宣传支出517,585.53元、参保缴费经办工作支出13,845.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9,8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239,83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决算为9,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决算为9,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9,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决算为9,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级财力紧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15.00元,下降6.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5.00元,下降6.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紧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对医疗保障工作业务指导、检查、调研及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754.46元,比上年增加9,585.69元,增长3.1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新政策变化,增加新业务工作,增加办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2,400.00元、水费1,350.00元,电费7,650.00元、差旅费18,000.00元、会议费1,800.00元,培训费支出4,500.00元、公务接待费9,900.00元、劳务费40,000.00元、工会经费34,244.16元、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168,310.3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谋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15,378.65元,其中,流动资产3,864.68元,固定资产309,763.9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5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438.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924.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105,3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7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376601111



附件【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