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376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基金监督股、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元谋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元谋县医疗保障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突出政治引领,扛稳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抓学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素质能力。年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红色党史小故事学习8场次、机关讲堂学习4场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召开党员大会15次,支委会12次,讲党课4次,不断强化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抓“清廉医保”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中共元谋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元谋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卫健委落实政治监督“护航行动”中围绕医药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梳理排查出“关键少数”5人,“关键岗位”7个,干部职工根据岗位职责签订了廉政承诺书20份,填写《元谋县医保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自查自纠问题清单》20份,开展谈心谈话12人次。三是抓作风建设,提升经办业务服务能力。以党员先锋岗、政务之星评比等机制为导向,树立“小窗口”服务大民生的意识,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意识、业务能力、服务效能。
2.落实好参保政策,完善参保机制。紧盯州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与县税务局、乡村振兴、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加强对10乡镇的督促指导,全面加强医保政策待遇宣传力度,扎实抓好参保缴费,落实好依法参保工作。2024年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03,425人,其中:城镇职工14,495人,城乡居民188,930人,参保率达到目标任务的97.48%,位列全州第一。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19,429人和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三类”监测人口3,175人均已100.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夯实保费筹集征收,确保基金完整安全。2024年,切实夯实好保费筹集、征收工作,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金基础,元谋县域内筹集、征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8,042.53万元(包含收缴企业生育保险费393.33万元),城镇职工大额补充保险费431.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2,718.08万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和县级财政补贴收入共7,507.68万元,基金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全部资金进入财政专户管理,不挤占、不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汇缴。
4.及时审核拨付医疗费用,确保待遇得到落实。为切实减轻或者群众医疗负担,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每笔基金结算审批完成后,及时完成拨付,真正做到不积压、不拖延,切实减缓参保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和两定机构垫付医疗资金压力。2024年,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办理审核结算拨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395.02万元(含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支付645.68万元);拨付公务医疗补助基金1,851.73万元;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479.55万元;支付城乡医疗救助770.04万元;异地职工医疗保险932.67万元;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29.88万元;审核报销支付离休干部医疗费18.06万元,切实做到医疗费用及时核算支付,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有效落实参保人员医疗待遇。
5.优化医保服务水平,提高医保经办效能。一是推行高效经办服务。严格落实“四个一”制度,推行7*24小时“随时办”医保服务热线,实现医保服务“刷脸办”。积极推广各类线上办理程序,实现经办机构信息、个人参保信息等16项业务线上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参保及个人信息修改等8项业务线上可办理,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有效拓展医保服务半径。二是推进医保“暖心行动”,打造“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通过共建“医保服务站”“志愿服务岗”开展医保服务延伸办、下沉办,解决医保服务网点和经办人员不足、群众办事不方便问题,让群众办事“就近办、多点办、一次办”。现医保服务共延伸到11个银行网点、1个保险公司营业厅及14家医疗机构,下沉到10个乡镇、77个村委会(社区)、65个卫生室。2024年共帮办代办医保服务事项17809件。三是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提质增效。结合暖冬旅居元谋外来人口较多特点,加强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及覆盖面,做好医保就医“一站式”结算服务,助推元谋县康养产业发展。1-12月拨付异地职工医疗保险932.67万元,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29.88万元。四是提升医保服务便捷性。积极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多场景应用,全县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100.00%支持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医疗机构还支持医保电子凭证挂号、办理慢性病、查询结算信息等功能,全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96.78%,居全州第二,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达56.01%。
6.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守好群众“救命钱”。一是强化宣传。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共张贴宣传海报190套1,140张;发放基金监管宣传环保袋1,000个、口罩1,000个、纸杯500个;发放宣传折页2,300余份;发放医保基金使用“十严禁”和“五不可”告知书2,300余份;定点医药机构利用门诊大厅播放《条例》、《宣传月视频》宣传片500余次;微信推送5,000余条,短信发送3,000余条,并在3家医院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开展进定点医药机构宣讲活动2场次,参会300余人。发布关于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线索的公告1期,曝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9期62例。二是加强内部管控。定期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相关政策法规培训,要求医疗机构常态化开展诊疗行为自查自纠,做好就诊患者和购药人员医保身份核验、诊疗记录和检查检验报告存档等工作,确保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三是做好日常监管。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审核、日常审核监管、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及医保基金审计等措施,1-12月对全县184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监督检查,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3家,村卫生室82家,定点零售药店79家,追回、拒付、主动退缴医保基金609.67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918872.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8872.1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69162.53元,下降10.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9162.53元,下降10.69%。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紧张,压缩经费开展,落实好过紧日子思想,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918872.17元。其中:基本支出3711550.89元,占总支出的94.71%;项目支出207321.28元,占总支出的5.2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69162.53元,下降10.6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3452.36元,下降1.94%;项目支出减少395710.17元,下降65.6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9月办理在职转退休1人,2024年在职平均人数减少,支付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减少;二是县级财力紧张,压缩经费开展,落实好过紧日子思想,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11550.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42443.57元,占基本支出的92.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9107.32元,占基本支出的7.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7321.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智慧医保网络专项经费项目支出21,600.00元,主要用于建立智慧医保网络200M互联网商务专线1条,用于医保局办公网络,建立医保(IP-VPDN)专线20条,用于10乡镇及元马镇10个社区医保业务网络开通应用的医保网络费用支付。
2、医保政策宣传和欺诈骗保宣传经费项目支出19621.28元,主要用于开展医保基金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及两定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支出。
3、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661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医保信息化系统升级维护、基金监管、医保政策宣传引导、业务能力提升服务和经办服务等医疗保障服务提升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8872.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69162.53元,下降10.69%,完成年初预算的48.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7969.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8%,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2%。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退休费45181.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0748.32元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039.6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办理退休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2070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8%,完成年初预算的42.95%。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额医疗保险支出264372.08元,发放职工工资、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支出共2749008.62元,网络使用费支出21600.00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及医保政策宣传支出166100.00元、医保政策宣传和欺诈骗保宣传经费19621.2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收支包含了医疗保障局县级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816500.00元和城乡医疗救助598700.00元的民生资金预算数据,决算未纳入民生资金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02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完成年初预算的99.2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260201.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单位总缴费基数变动产生的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决算为60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1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31.00元,下降38.7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决算为606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5.1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31.00元,下降38.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831.00元,下降38.7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1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31.00元,下降38.7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决算为60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1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级财力紧张,压缩接待批次和人次,控制接待费用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31.00元,下降38.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减少3831.00元,下降38.7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级财力紧张,压缩接待批次和人次,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次,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7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对医疗保障工作业务指导、检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107.32元,比上年减少49647.14元,下降15.58%,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压缩经费开支,精简节约,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434.40元、差旅费11887.05元、公务接待费6069.00元、劳务费44778.55元、工会经费32758.32元、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16698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谋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54307.27元,其中,流动资产6493.26元,固定资产247114.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071.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649.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376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