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376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8年11月28日,经元改发〔2018〕1号文件批准组建成立。职能职责: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三是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是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五是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是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七是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八是拟定县内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九是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十是完成中共元谋县委、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一是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元谋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原因是部门1个所属单位为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经费收支由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精准落实优抚各项政策。一是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方式,足额发放优抚补助资金1621.45万元;发放出国民兵民工生活补助50.60万元;发放4名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护理费13.71万元;发放优抚对象丧葬补助费46.98万元,确保优抚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走访慰问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在“春节”“八一”期间对3个驻元部队、军休干部、企业军转干部、优抚对象、入伍新兵家庭和荣立三等功现役军人等开展节日慰问,共安排慰问资金43.45万元。三是及时关心关爱生活困难退役军人,探索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家庭个性化帮扶机制。共为99名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部分优抚对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资金47.6万元,通过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帮助9名特殊困难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解决帮扶资金1.35万元,切实帮助他们减轻经济压力;四是积极向省州争取关爱基金慰问金帮扶解困0.7万元,帮助7名困退役军人家庭解决临时困难;向省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争取到2024年“关爱退役军人保”人身意外保险56份,“防癌抗癌专属保险卡”108份。五是为13名一至六级在乡残疾军人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共25.56万元,据实报销医药费用0.76万元。六是配合楚雄爱尔医院开展关爱优抚对象“你守护国家·我守护光明”眼健康公益活动,为401名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开展免费白内障及其它眼疾筛查和手术治疗,合计救助6.00万元。
(二)认真做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 ”结算工作。积极推行优抚对象住院费用“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机制,共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559人/次50.15万元。通过“一站式”费用结算信息平台,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能够实现顺利结算、快速结算、精准结算,进一步优化服务程序,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优抚对象少跑腿”目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报销难”问题。
(三)认真落实优待政策。严格按照省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文件标准,及时核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24年共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93人/次239.97万元。及时缴纳5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024年医疗保险6.16万元,同时还开展了企业军转干部特定人员收入情况调研和特定人员核查工作,发放10名州级企业军转干部退休工资35.66万元,特殊困难补助1.7万元;发放4名军休人员工资48.54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无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5466780.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16780.52元,占总收入的99.8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81907.28元,增长6.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51907.28元,增长6.50%;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0000.00元,增长15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州局下达军休人员增资经费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5444492.95元。其中:基本支出1587480.33元,占总支出的6.24%;项目支出23857012.62元,占总支出的93.7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15045.30元,增长5.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9447.28元,下降6.4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军转干部保险、医疗补助等纳入人员经费预算,本年度纳入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524492.58元,增长6.83%,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7480.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1867.54元,占基本支出的93.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612.79元,占基本支出的6.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57012.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重点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烈士陵园管理维护项目经费23782.36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管理及正常运转。
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项目经费20306029.90元,主要用于保障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
退役安置项目经费2263152.30元,主要用于保障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退役士兵培训、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发放。
残疾军人护理项目经费137096.10元,用于保障伤残军人护理经费发放。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经费207710.43元,主要用于保障优抚对象走访慰问、烈士祭扫、双拥工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
卫生健康项目经费919241.53元,用于保障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16794.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上年相比增加1423956.60元,增长5.93%,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8329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4%,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行政单位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烈士陵园管理维护、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发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机构管理、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残疾军人护理费发放、烈士祭扫、退役士兵培训、优抚对象走访慰问等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企业军转干部特殊困难补助及管理服务等项目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5639.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完成年初预算的90.4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纳、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据实支付,资金100%兑付后仍有结余。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78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完成年初预算的89.87%。主要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出四级调研员1人,调入乡科级正职1人,导致年初预算住房保障(类)支出有结余。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5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5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5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不变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用于上级开展我县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调研、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612.79元,比上年增加12539.29元,增长13.47%,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员增加1人,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100.00元,水费612.00元,电费1930.70元,邮电费7200.00元,差旅费10800.00元,公务接待费5400.00元,工会经费16430.40元,其他交通费用54539.6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5508391.53
元,其中,流动资产91715.52元,固定资产112350.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303625.66元,无形资产7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324.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3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产生的基本支出,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形成的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376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