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培仙、阿建兵、马开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街道卫生环境清理力度,街道垃圾桶要均匀、科学停放,减少垃圾堆积集中,造成环境污染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由于我县没有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未建成合理的垃圾清运处理系统和城乡一体化的环卫系统,缺少环境卫生处置、设施、环境信息系统规划,垃圾处理厂建设资金不到位导致垃圾转运站未建设。为有效解决垃圾及时清运问题,完成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标,经我局选址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在能禹蔬菜交易市场、中兴街延长线人大旁边空地建设临时垃圾中转站,采用大型移动可卸式压缩箱体进行垃圾转运,解决县城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为滨河小区一、二期624户居民户及商户提供垃圾投放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2015年的74%提高到现在的94%,完成了元谋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的相关要求。
在垃圾收集设施的布局上,供居民使用的垃圾收集投放点的位置相对固定,在不影响市容观瞻、利于垃圾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在中兴街及两侧设有3个垃圾箱体、23只垃圾桶,在元祥街和元通街设有3个垃圾箱体,方便居民投放垃圾。考虑到渔水井片区、法院对面片区公共用地较少且大部分都是私人建房建筑密度大,中兴街、元祥街、元通街临街房屋产权人门前5米的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垃圾收集设施的摆放争议较大只能维持现状。我局严格按照清扫保洁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承包合同约定内容等,对承包服务的保洁公司作业情况进行督查,要求垃圾日产日清不留死角。
在对垃圾投放点的管理上,我局要求保洁公司定期实施清洁,对居民户和经营商户加大宣传力度,让其按照环卫部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投放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独立收集运输处置,不得与生活垃圾混装。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垃圾投放点各类垃圾混装的查处力度,积极与临街产权人协商,争取在适当的位置增设一部分垃圾投放点,更好地方便居民投放垃圾。
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