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元谋县水务局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06_/2018-0802010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18年07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水复〔2018〕10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欧阳俊耀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从严从实落实“河长制”,深入实施“水十条”,应建立健全和完善部门联动长效机制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县委、县政府及时出台了《元谋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元谋县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元谋县全面推行河长制配套制度》等文件,制定了各种制度措施,成立河长制办公室,逐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设。

2、印制河长制宣传材料4000余份在全县范围内宣传,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对河库渠管理保护意识、理念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河库渠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3、《元谋县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按照我县河长制工作计划稳步推进,目前已开展了“非法采砂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清河行动”等部门联合行动,取得了较好成绩。下一步,各及各部门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努力营造我县河库渠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4、县水务局已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河长制专项资金,目前已到位中央资金15万元。

5、县水务局通过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已落实人员编制4人,人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调入,待机构改革完成后落实。

6、县河长办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我县河长制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出台了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管理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聘请了社会 义务监督员78名(每个村委会1名)对河库渠管理保护成效进行义务监督。

感谢你对我县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水务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