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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07_/2018-0809011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18年07月30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18〕18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张圣琴、李金凤委员:

你们提出的《硬化物茂虎溪至大河边村委会(新华乡)公路》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央和省、州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按照县道、乡道、村组道路的层次实施农村公路硬化,至2017年底,全省实现100%建制村通硬化路项目,且一个建制村只能优选1条公路实施硬化。由于虎溪至大河边公路不是这两个村委会优选通达道路,所以现在无法争取上级项目实施。

2018年初,根据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安排,我县已将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公路调查上报到农村公路管理数据库,但由于项目计划与国家近期农村公路建设投资的重点不符,省级自然村公路建设补助政策未明确,所以暂时无法组织实施自然村公路硬化项目。我们将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向省州相关部门汇报,努力争取建设项目资金解决。

感谢各位委员对元谋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