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凤、张圣琴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华乡班庄村地质灾害户搬迁避让工作”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班庄村,属于山区。距离村委会1公里,距离乡3公里,国土面积5.21平方公里,海拔1617米,年平均气温17°C,年降水量750毫米,适宜种植水稻、蚕豆等农作物。全村有农户174户,有人口678人,2017年经县国土资源局实地踏勘及相关专家评定,被列入地质灾害隐患点。
对于2位委员的提议,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是班庄村地质灾害类别为泥石流群,规模为小型,共威胁51户219人,汛期以来,对地质灾害威胁户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同时明确两名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并于2018年6月7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同时进行地质灾害避险宣传。二是乡党委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选址点规划方案。三是按照《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元谋县国土资源局积极联系勘测院相关专家对班庄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选址搬迁点进行地勘及风险评估,并给予每户县级自筹资金补助2万元,资金将在下步拨付到乡财政,便于下步搬迁工作的开展。
在今后工作中,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乡各项社会事业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新华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