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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 第三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10_/2019-082900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19年08月26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文  号:元住建字〔2019〕119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普正琼、文加碧、李坤海、文增翠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修复大箐河人行横道桥方便两岸居民生活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大箐河位于县城内,贯通县城东西,两岸居民众多。由于早年县城市政设施建设发展较为缓慢,为方便两岸居民,河道上只修建了几座人行桥,作为临时通行桥梁。

随着县城的发展,我县于108国道七棵树旁、农贸市场旁等跨大菁河处修建了可通行汽车的市政桥梁,桥梁间隔距离在600米内。日前,位于民贸街、七棵树村的简易人行铁桥因年久失修、存在隐患,按县应急局要求已封锁拆除。由于近年来元谋县雨季暴雨现象较多,架设人行桥会影响大菁河泄洪安全,且在《元谋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5-2030)》内暂未有跨大菁河人行桥布点规划,故目前我县暂无大箐河人行桥实施计划。下一步,结合美丽县城建设及城市规划,若有附带人行横道的机动车桥梁建设规划,我局会积极争取资金启动项目建设。

最后,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