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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 第三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829037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19年08月26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19〕133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文桂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宠物管理,提升城市形象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据农业农村局统计,2018年来全县犬只存栏为19182只,目前为养宠物已成为部分居民的业余爱好,晚饭后,在公共场所(公园、商场)遛狗,是他们的唯一去处,遛狗影响了市容市貌,降低城市的档次,也造成了城市污染,同时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如狗咬伤人、传播疾病等。针对以上现象,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

1.在公园等公共场所,加大巡查力度,文明劝导;

2.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公告,增设告示牌,进行宣传教育;

3.依据相关法规对其严格管理,不听劝告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4.希望相关部门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规范犬只管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履行职能职责,严格管理犬只,文明劝导,共建文明、美丽的元谋。

最后,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俊美 1398787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