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清、刘实、靳理江、林金丕、郭庆、唐光治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细化我县乡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私家车日益增多,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随之产生,近来还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为合理利用我市道路资源,充分发挥我市道路使用功能,满足临时占道停车需求,有效解决城市道路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近年来,我局积极开展停车收费管理试点工作,2014年由我局负责组织制定的《元谋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办法》经县政府同意并颁布,经过近几年在城区实行停车收费管理后,有效解决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无序,影响道路通畅和市容问题。
但是在停车泊位收费管理过程中存也在管理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等问题,经我局联合县发改局和县国投公司对元谋县福云停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3次调查,经查公司确实存在管理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等问题,按照管理职能职责,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对元谋县福云停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和责令整改通知,责令该公司对以下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元发改字〔2014〕64号文进行收费。二是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增加收费管理人员,在收费管理过程中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三是加强公司人员培训,提高收费管理人员素质,在收费管理过程中做到规范文明收费,不得与收费对象产生纠纷和争吵打斗。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县发改局和县国投公司对该公司停车收费和停车管理进行不定期检查,杜绝乱收费、不文明收费等问题发生。
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俊美 1398787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