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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910006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19年08月20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19〕31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张圣琴、李金凤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华乡大河边至虎溪道路拓宽和硬化的提案》已交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由于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建设点多面广,各级能投入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有限,因此,农村公路在项目争取和立项建设是按照国家、省、州的中长期规划,分阶段分批实施。按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目前农村公路建设重点是2014至2017年完成所有未硬化的通建制村公路(油路或水泥路)路面工程;且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按政策规定一个建制村(村委会)只能申报一条优选通达道路进行硬化,大河边村委会已开工建设的元大公路至光辉上村公路即属于上级下达通建制村项目,除通建制村路面硬化外,其他公路建设与省、州公路投资政策不符,难以列入上级补助计划。

因此,在没有上级补助支持的情况下,靠我县地方财力是无法实施此类工程项目的。所以,从各方面因素分析,虎(虎溪村)大(大河边村)公路只能在“十三五”规划中通过争取通自然村公路项目计划逐步实施,此项工作已于2015年编制“十三五”交通专项规划时,开展了相关数据调查和项目库编制。

根据近两年元谋县农村公路建设投资情况估算,实施4米宽水泥路面硬化,每公里造价56-63万元左右,所以自然村公路建设投资规模较大,靠县乡财政无力建设,待省州自然村公路建设政策明确后,我们将加强向省州相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建设项目资金解决。

感谢各位委员对元谋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