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 华、管明蓉、李 翠、尹茂娥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为迅速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省、州、县有关部门也相应出台文件通知,全面部署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主动牵头县级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
一、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元谋县人民政府把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的元谋县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体育局。并下发了《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明确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城管局和相关乡镇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元谋县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元教通〔2018〕27号),明确整治任务、工作职责、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确保我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二)广泛动员,形成合力。2018年6月29日,县人民政府召开元谋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结合摸底排查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治理形势,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将《元谋县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通过学校家长会告之家长,同时在“元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步公布专项治理工作中教育、民政、人社、市场监管部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相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接收群众意见建议和举报信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举办做到凡举报必核查,凡查实必查处,形成校外培训机构的全程监督合力和治理机制。
(三)联合排查,摸清底数。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以及县公安、消防部门和元马镇人民政府共同参与,联合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地点、举办者情况、经营范围、办学资质等具体信息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为开展集中整治打下坚实基础。全县累计排查出校外培训机构29所,其中,10所涉及学科类培训,15所涉及艺术体育类兴趣类培训,4所涉及其它类培训,2所取得了县教育体育局的办学批复,13所取得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营业执照。
(四)分类整改,疏堵结合。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不同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截至目前,根据分类整改进度和结果,对18所整改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下发办学许可批复,并办理相关证照;对2所消防、安保整改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将进行办学资质评估,评估合格后发放办学许可批复;对4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责令停办处理;对3所不涉及培训或不符合监管范围的机构进行排除,对2所筹办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前期专项治理方法,逐步按程序推进。同时,在元谋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教育系统办公平台发布了《元谋县2019年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第一批)的公告》。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法定程序和要件从严审批,责令依法依规办理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否则不允许开展招生和培训活动。同时,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分类登记的原则,经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到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经批准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管辖权限,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五)内外结合,标本兼治。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同时,积极开展教育系统综合治理,集体约谈全县中小学校长,重申招生纪律和要求,明确禁止不得通过校外培训机构的测试成绩选择生源,切断学校招生与校外培训挂钩联系。同时,开展教师依法执教情况排查,组织全县在职在编教职工开展“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活动”的书面承诺活动,要求全县在职在编教职工不得参与和兼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活动,严禁有偿家教,严禁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严禁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严禁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从源头上加强内部治理,为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我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整改攻坚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认识出现偏差。当前,许多家长不能正确认识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问题,不能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盲目攀比、跟风,助长了许多人一哄而上开办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现象。
(二)治理工作任重道远。由于利益驱使,校外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部分校外培训机构重招生宣传、轻教学管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随意,招到学生就开办,招不到学生就不办,给专项治理工作带来困难。
(三)联合执法不力。由于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常态化管理机制不力,难以彻底遏制违规违法办学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完善证照办理。对前一阶段整改已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法依依规办齐相关证照,加快后一批新筹办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
(二)完善监管机制。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长效机制,完善部门联动制度、日常监管制度、年检制度,不断完善治理体系,不断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力度。
(三)完善准入机制。继续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统筹协调教育、民政、人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等部门,减少政策壁垒,厘清教育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边界,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批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注册登记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件从严审批。
(四)加强源头治理。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加强学校课程督导检查,强化课堂教学质量和规范管理。
(五)加强社会宣传与舆论引导。指导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家校共育活动,通过家长信、家长会等途径,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帮助家长克服长期存在的“拔苗助长”“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等理念,正确认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的危害性,支持专项治理工作。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六)畅通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积极受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举报问题线索。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黑白名单制度,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白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由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以上答复不足之处请多多指正,感谢各位委员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教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谋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