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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915008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19年08月28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教复〔2019〕41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胡翠仙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元谋一中高考奖励方案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元谋一中学与曲靖市民族中学联合办学以来,元谋一中在教育理念、教育管理、教学改革、教学成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校风、教风、学风发生了可喜的变化,高中教育管理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高考成绩逐年提升,元谋一中办学效益逐步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2016年以前,为了促进元谋高中教育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高中教育,中共元谋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对元谋一中高考进行考核奖励,按照考核成绩拨付奖金,着实调动了教师工作积极性。

随着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和各行各业管理的规范化要求,国家建立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并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省州县多次开展规范工资津贴补贴清查、奖励性项目清理、“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等工作,并明确要求各级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坚决维护国家和省工资政策的严肃性。2016年,省级下发相关文件规定: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现有津贴、补贴、奖金的标准和水平,一律不准以现金或者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一律不得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我州也下发相关文件,明确要求从2017年起,以州内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名义设立的单项考核奖励项目的依据(如文件、责任书、责任状等)中涉及到奖励标准和资金兑现的相关条款一律停止执行。部门对本系统及分管行业和部门内部开展考核奖励项目的依据中,涉及到奖励标准和资金兑现的相关文件或条款,由主管部门行发文废止或停止执行,对没有政策依据的考核奖励项目一律取消。因此,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规定,我县对元谋一中高考考核奖励的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县教育体育局针对元谋一中反映要求建立健全高考奖励制度的情况,2018年之前多次向县委县政府考核办汇报协调,但是由于政策性限制,没有获得支持。2018年10月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的同志组成考察组到楚雄一中、禄丰县教育体育局实地考察,同时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向其他县市进行了解。通过考察和了解,其他县市从2017年以后都停止了对高考考核奖励资金的拨付,包括楚雄一中也停止了预算外收入用于考核奖励教师的做法。

为了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县教育体育局将指导元谋一中结合实际适时修改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将高考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因素,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特别是坚持在高考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元谋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