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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公安局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919004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19年08月22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公复〔2019〕3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王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规范对老年人驾驶电动车的提案》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办理通知后,元谋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成立了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并将建议按照涉及内容进行分类交办,99号提案交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爱华负责,由交警大队具体负责承办。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形成答复方案,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车层出不穷,这些电动车车型有两轮、三轮、四轮,品牌繁杂。两轮电动车统称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国家已经于2018年出台相应的国家标准,其中全车重量在50千克以下,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有脚踏板装置可不借助电动装置人工驱动行驶的为标准电动车,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两轮电动车统称为非标准电动自行车。目前,国家已经停止了非标准电动自行车(两轮)的生产。2018年以来,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两轮电动自行车(含非标准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登记注册上牌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及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目前全县已有11000余辆两轮电动自行车到车管所登记注册上牌。

其他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统称为低速电动车,针对低速电动车,国家还未出合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依据的支撑,全国公安交警车管部门都无法将低速电动车(三轮、四轮)纳入车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上牌,再加上此类车辆无需相应的驾驶证,导致此类车辆在社会上越来越多,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隐患非常突出,已经成为了我县辖区交通安全领域的一个突出乱点。

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要求,从源头上治理交通行业领域乱点,整治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不挂牌、不购买保险、被盗案件频发、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交通事故频发等社会治安乱点问题,切实规范电动车的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决定由公安部门牵头、交通、市场监督、城管等多部门参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乱点整治,并于2019年8月16日出合了公安、交通、市场监督、城管等四家部门的联发文件《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交通行业领城电动车(含三轮、四轮)乱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集中整治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30日,此后形成长效治理机制整治的重点:一是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注册;二是探索开展低速电动车(三轮、四轮)的登记上牌备案(悬挂保险或防盗专用号牌);三是加强电动车的销售市场监管;五是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今后我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并有针对性的加大老年人群体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在此,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继续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元谋县公安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