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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公安局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919007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19年08月22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公复〔2019〕6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陈福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市民交通安全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办理通知后,元谋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成立了办理政协委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并将建议按照涉及内容进行分类交办,121号提案交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爱华负责,由交警大队具体负责承办。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形成答复方案,现答复如下:

为了切实增强社会治安管控科技化水平,将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纳入“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的总体框架通盘考虑。2014年,我县投入4000余万元开展“元谋县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建设,先后在县城、108国道、元双公路、县乡道路、集镇等重点道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安装了700余个摄像头(前段摄像机、照相机),建设了相应的大数据系统平台。该项目建成后,有效地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侦查破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平安元谋、和谐元谋建设。在项目建设中,视频卡口因需要24小时不间断录像及抓拍照片,故安装了一批补光照明灯,部分视频卡口如凤凰大道与永武高速公路桥交叉处的卡口因灯光设置问题导致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元谋县公安局通过认真进行现场调研,结合实际对该处突出问题进行了隐患整改,即在道路中间两根限高架柱脚两侧、高速公路桥墩脚处分别设置“水马”(直径60厘米,高80厘米的圆柱桶,表面有反光警示膜),一方面是警示过往车辆注意,另一方面是防止车辆发生事故直接撞击限高架或桥墩导致人员伤亡。

针对城区交通信号灯时常发生故障问题,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方面是积极与住建、城管、电力、供水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量避免因路面开挖施工导致交通信号灯故障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是一旦信号灯发生故障,立即与负责维护工作的企业工程师联系迅速修复。同时,一旦信号灯发生故障,根据该路口的交通状况,合理安排警力到信号灯故障路口执勤,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

在此,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继续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元谋县公安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