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燕、丁洁、崔艳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元谋县文化娱乐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文化娱乐行业审批及监管的提案》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我们对你们提出的提案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文化娱乐行业审批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该利害关系人,我局将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我局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按照听证程序进行,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以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二是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相应条件,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到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二、文化娱乐行业监管
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发展。切实强化对行业部门的管理,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不定时开展文化娱乐行业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场所,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规规定从严、从重查处。2019年对两家网吧、1家打字复印店违法违规情况进行处理,罚款1000元;对元谋县煌家一号歌吧涉及从事营利性陪侍给予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对法人张明仲处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对城堡KTV在场所内擅自设立慢摇吧并且发生刑事案件进行处理,给予罚款5000元、停业整顿1个月及拆除慢摇吧的处罚;对8家涉及没有《娱乐经营许可证》和一家隔音不好存在噪音扰民的ktv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停业整改,整改期限为两个月,达不到整改要求将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依法取缔;根据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对辖区内文化经营单位全面清理核实,对文化经营单位未参加年检换证或已终止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且无经营场所、设备和人员,已经不具备经营条件(即文化经营许可证过期、不按时参加年检、长期不开展经营活动的僵尸企业等)的12家文化经营户于2019年5月15日公告,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请元谋县行政审批局注销元谋县友谊电玩城等12家文化经营单经营许可证;为扎实做好我县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扫黑除恶”、消防安全等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2019年8月20日凌晨零点开始,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分管领导带队,组织文化旅游执法人员对我县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此次共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2家,歌舞娱乐场所2家;对存在安全隐患、超时经营等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督促整改。并将《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企业扫黑除恶”检查、问卷调查表》发放检查企业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排查。通过检查,虽未发现重大的安全隐患,但也发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网吧内有吸烟现象,业主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及文化娱乐场所依法依规经营等不够。针对上述问题,检查人员均予以当场指出,并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业主,限期整政。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力度对文化旅游场所进行再清理再排查,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推动市场持续繁荣健康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将依法依规继续加强对我县文化娱乐行业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希望能继续得到你的关注和支持,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