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凤、张圣琴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华乡新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工程,是省、州、县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惠农政策的一项重大举措和民心工程。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不是一时之举,也不是应时之作,而是县委、县政府“十三五”期间推动农村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主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广大群众新期盼的科学实践,是把脉农村实际、倾听农民呼声、尊重农民意愿持续实施的一项提升全县农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大民生工程。
根据州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县于2016年度全面启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领导机构及办公室,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建立了“县负责、乡(镇)主抓、村实施”的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元谋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元谋县美丽宜居乡村项目建设工作手册》。
自2014年以来,由于中央、省、州各级各部门将大量项目资金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省级也对省级重点村建设村项目及资金进行了削减,项目资金由2014年60万元/村,削减为45万元/村,项目村也由原来的每年10个,压减为5—7个。按照省、州主管部门规定,新农村省级重点村项目申报工作,必须实行村组申请、乡(镇)上报、县级初审和省州审批等严格的报批程序。2018年至今省、州、县各级财政并未下达相应项目,因此无法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上给予新华乡新村支持。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积极主动向省州汇报协调,在省州下达相关项目后,优先把新华乡新村纳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同时建议各位委员向县级相关部门和挂点部门请示汇报,争取更多的项目支持,加快推进新华乡新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让广大农村群众真正感受到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带来的实惠。
李金凤、张圣琴委员,你们专门就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提出建议意见,这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对我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为我们做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恳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全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