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新委员:
你提出的《减轻移民建房负担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元谋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所有工程项目及补偿补助均依据《规划报告》组织实施,《规划报告》由涉及移民的省、州同意,国家发改委核准执行,宅基地分配方案和标准根据《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并参照邻近梯级电站的实施情况,农村集中安置点宅基地标准为 30㎡/人,每户不超过 150㎡,整个乌东德电站建设库区宅基地分配方案均依据该标准执行。
移民原有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归个人所有,移民仅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只能对归移民个人所有的地面附着物进行补偿,按现行政策暂无法对宅基地给予补偿。
针对搬迁后安置点分配的宅基地的面积远小于移民原有宅基地面积,应给予合理补偿以减轻移民建房负担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已多次在省州现场协调会上反应移民诉求,并上报至上级移民主管部门,但目前未得到明确回复。
衷心感各位委员对元谋水电移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