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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水务局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030029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水复〔2020〕37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张圣琴、李金凤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华乡新华村委会庙上村沟渠三面光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县水务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于该提案建设的庙门上沟已于2012年列入《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干支渠防渗和连通工程“十二五”及远景规划报告》,规划对庙门上沟进行防渗处理5.5km,庙门上沟长6.5km,已三面光衬砌沟渠1km左右。受益村组:上柏村、庙上、庙下、四保、平地4个自然村,设计渠首流量0.3m3/s,设计灌溉面积0.33万亩,工程估算投资414.87万元。但是在“十二五”、“十三五”期间由于上级部门建设资金原因,该规划建设内容未能按计划实施。

现在,根据中央、省、州、县部门职能、职责划分,灌区骨干工程建设由水务部门负责,田间工程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也就是我们县水务局只负责对灌区骨干管网工程建设,至于田间工程(支、斗渠末级渠系)建设要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列入建设项目规划申报,可作为小农水项目立项上报。另外我局也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在今后的水利规划建设项目列项,争取多方筹措资金,尽量争取建设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注水利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促进元谋水务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元谋县水务局

                       2020年9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苏培 13987843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