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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8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105040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农字[2020] 42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段继龙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谋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认真谋划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谋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交县农业农村局办理。我们在收到相关文件材料后,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作如下答复: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我县于2020年4月成立了元谋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办,全面加强对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县委先后2次召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一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乡村振兴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乡村振兴文件:《中共元谋县委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三个一批”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实施意见》《元谋县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元谋县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元谋县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元谋县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实施方案》《元谋县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元谋县乡村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元谋县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创建评比认定暂行办法》《中共元谋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元谋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中共元谋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元谋县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意见>的通知》,将乡村振兴及示范园区工作任务分解到县级部门和十乡镇,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县委农办和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乡村振兴示范园区规划指导意见》要求,编制了《元谋县元马镇乡村振兴示范园区规划》,《规划》以元马镇、平田乡6个村委会39个村民小组为范围,围绕 “一枢纽、两胜地、两廊带、两区”的发展布局,结合示范区土地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思路,着力构建“一园、两区、两镇、两带”功能结构的乡村振兴示范园区。《规划》已于9月18日由吴县长到省农业农村厅进行汇报评审,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已按要求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规划处。县委农办下发了《关于上报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的通知》,十乡镇对照《元谋县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创建评比认定暂行办法》,认真对比排查,全县共上报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24个,其中元马镇6个,黄瓜园镇2个,羊街镇2个,老城乡2个,平田乡1个,新华乡1个,物茂乡1个,江边乡3个,姜驿乡5个,凉山乡1个,各乡镇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元马镇、平田乡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园区“一园、两区、两镇、两带”功能布局,编制了“五大振兴”项目清单。

目前我县乡村振兴已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您提出的实施意见:“提前谋划,统筹推进好乡村振兴工作,切实做好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发展要求”已在文件中列入,下一步通过抓好工作落实,实现“产业振兴生产美、人才振兴事业美、文化振兴乡风美、生态振兴环境美、组织振兴和谐美”。

段继龙委员,您提出《关于认真谋划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对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为我们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全县乡村振兴工作。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