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垃圾处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县逐步加大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力度。同时,切实推动农村“一水两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元谋县委、县政府于2016年开始启动实施元谋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该项目计划在全县10乡(镇)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7座及配套管网;建设垃圾热解站7座,垃圾中转站3座及配套垃圾收集运输设备,完善新华乡集镇供水项目,建设物茂乡集镇自来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本项目投资估算为42730.83万元。新建部分投资额33786.17万元,已建部分投资额8944.66万元。目前,该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但由于合作的社会资本方无法完成融资需求,导致该项目一直未启动。
下一步,我县将依法与社会资本方解除合同关系,同时寻求新的社会资本方参与到元谋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中,尽快按照报批制定的“一水两污”规划启动项目。另一面,为尽快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脏乱差的现象,拟整合乌东德水电移民环保专项资金,先行实施江边乡启宪集镇生活垃圾处理站点(主要覆盖江边集镇及江边坝区村组,同时辐射黄瓜园镇),甘塘安置点生活垃圾处理站点(主要覆盖甘塘、瓦渣箐水电移民安置点,同时辐射甘塘易地扶贫安置点、老城乡集镇及周边村组),大己堡生活垃圾处理站点(主要覆盖县城,同时辐射平田乡),三个垃圾处理厂均分期建设,每一个厂站均先行建设1座日处理垃圾10吨的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厂房、办公用房及相应配套设施,每一座占地约需1.5亩左右。对近期能覆盖的村庄适当配置垃圾桶、收集转运垃圾车辆。目前,正在开展3个试点的实施方案编制及报批工作。同时,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一是建立村庄保洁员制度,每个自然村至少配置一名以上保洁员,保洁员费用主要通过设立公共服务岗位解决;二是建立垃圾收费制度,多数村庄均按照每人每月1-2元收取垃圾处理费,用于本村环境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定期公开垃圾处理费收取、使用、结余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将农村环境卫生、村容村貌提升、古树名木保护、公共设施管护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激发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村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最后,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