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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9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105044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农字[2020] 46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陈福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严防鸡粪等养殖垃圾对农业生产的危害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两年来,元谋县依托德天独厚的自然气候资源优势,加大土地流转工作力度,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一大批客商到元谋投资兴业,建设了许多蔬菜、经济林果等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推进元谋绿色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但是,部分蔬菜示范基地,特别是黄瓜生产示范基地,在农业投入品使用过程中不规范,农药包装物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使用生鸡粪在基地周边进行堆捂发酵,散发出的大量气体刺鼻、恶臭,成为蝇蚊聚集滋生繁殖的场所和病毒滋生传播的源头,造成疫情发生隐患,影响农民正常生产生活,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为此我局联合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种植基地使用生鸡粪的紧急通知》,禁止各种植业基地新增采购、调运生鸡粪,对已采购并使用到田间的生鸡粪立即进行深耕覆土处理,已采购未使用的生鸡粪进行农药消杀和全覆盖堆捂发酵处理,杜绝裸露堆放。全面规范种植业基地生鸡粪的使用,并加强宣传和督查检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托沓、敷衍了事严格进行依法查处。同时研究制定了《元谋县农业种植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待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后下发,从而加强对产地农业环境保护,通过科学合理施肥,尽量减少化学肥料的使用量,增施充分腐熟或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料;基地禁止使用生鸡粪及用生鸡粪堆捂发酵的有机肥和未经堆捂发酵腐熟的畜禽动物粪便,禁止使用硝态氮肥,保护基地良好农业生态环境。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加强与环保部门、乡镇的联合执法检查,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属地管理责任,规范鸡粪等未经发酵处理的养殖废弃物使用,积极开展施肥情况调查与农药化肥质量监管。在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开展化肥肥效监测工作,重点做好肥效验证和肥料利用率试验等基础性工作,为化肥减量增效提供科学依据。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在关键农时季节和农药化肥销售高峰期,组织开展农资市场及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肥料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最后,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