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层建筑物管理避免高空坠物伤人 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审批新建高层建筑物时应杜绝外墙砖的使用;窗子使用推拉窗,尽量杜绝窗子外开裸露在建筑物墙外
因我县建筑物的审批手续由元谋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批办理,经过对接,被告知根据现有关于建筑物法律法规,并无对关于“高层建筑外墙砖使用与否以及窗户开启方式”的具体规定,鉴于我县审批管理职能的划分,我单位会转达您的意见建议,以便您的提案能得到妥善解决。
二、加强市民文明意识、安全知识的宣传,杜绝高层楼房向外抛弃废物的现象
我局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主管部门,在日常巡查过程中以及平时的工作交流中均会强调企业加强对员工以及小区业主关于“禁止高空抛物”的引导,也会利用县上组织的安全教育等活动,在小区粘贴警示教育宣传图片,向小区业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性。
三、加强物业公司的管理,定期检查高层建筑物的外部设施,排除安全隐患
为规范全县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改善居住环境,促进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在以往市场巡查、群众举报等线下管理的基础上,我县已在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牵头下,启用了“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管理平台”该系统对物业企业的人员配置有审核功能,对物业对小区管理的标准有明确的评价体系,并且评价结果可以接受公众查询,通过该系统被评价为不合格的,须限期整改,整改完成以前不得承接新业务。为了杜绝物业小区高空抛物现象的发生,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高层楼房的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业主进行高空抛物产生危害的宣传,加强对小区公共部分房屋的检查力度,发现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时给予清理排除,并建议物业公司结合小区实际,在高层建筑物空旷外围安装高清摄像头,及时抓拍高空抛物行为,在危害发生后能够及时查找危害行为人,对受害人的损失能够得到及时赔偿。
最后,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