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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0826004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自然资复〔2021〕1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张平、王治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未利用土地开发管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也欢迎你们一如既往地对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一直是我县自然资源管理重点工作之一,也是避免国有土地闲置造成资产损失的重要手段,县委县政府及我局历来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加大招商引资,为解决因各种原因遗留的批而未供土地问题,我局每年按照省州要求制定了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计划。

今年,省州认定我县2009-2018年批而未供15个批次面积1122.95亩,下达我县处置任务数561.5亩,要求7月31日前完成处置280.8亩(基数的25%),8月31日前完成处置449.2亩(基数的40%),10月31日前完成处置561.5亩(基数的50%),目前我县获批供地方案10宗197.554亩,正在挂牌。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措施,按照省州明确的处置方法、措施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逐宗逐地块分类细化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方案和措施,对公建教育、道路、安置用地等公益性划拨项目用地,积极主动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通过召开供地协调会加快供地报件资料组织,同时按照2021年供地计划正在加快组织凤凰山等城市规划区内可出让地块供地方案报批,具备供应条件地块,及时完成供地,力争应供尽供;对出让土地,我局积极督促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在约定动工期限内开工建设,避免造成土地闲置。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0日